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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遵义市公安局南部新区分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公告【招250人】

发布日期:2018/9/7 23:55:56 浏览:334

来源时间为:2018-06-09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规定,结合南部新区公安工作实际,经遵义市公安局党委、南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2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维护治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3.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1年以上公安辅警工作经历、或体育专业学校毕业、或退伍转业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5.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0年6月5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6.身体条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具体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7.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每个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审核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6月5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遵义市南部新区管委会1楼(忠深大道与湘江大道交汇处)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辅警工作1年及以上的应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印章),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材料(如退伍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遵义市公安局南部新区分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提前下载填写好并带至报名现场)、本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1张及电子版(电子版按姓名 身份证号码的方式命名,如:张三522****0520,图片为jpg格式、20kb以下)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包括身高测量和资料审核,身高测量由现场医务人员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身高测量合格的,进入资料审核环节;身高测量不合格的,不予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选定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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