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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国铝业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六)

发布日期:2016/5/6 12:05:03 浏览:2646

>2005年度全面摊薄43.3631.1321.7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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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报告书

加权平均48.7635.0024.4624.74

全面摊薄46.0833.0023.0423.28

2004年度

加权平均51.5236.9025.7626.04

全面摊薄1.841.410.970.98

2006年度

加权平均1.881.440.991.01

每股

全面摊薄1.220.880.610.62

收益2005年度

1.220.880.610.62(元/股)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1.100.780.550.55

2004年度

加权平均1.100.790.550.56

2、最近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07年主营业务营业

普通股股东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1-6月利润利润

的净利润股股东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全面摊薄17.9915.1310.9211.94

率()加权平均21.0517.7012.7712.79

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0.870.730.530.53

(元/股)稀释每股收益0.870.730.530.53基本每股收益=P/(S0+S1+SiMiM0-SjMjM0-Sk)

P为报告期利润;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

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

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

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

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稀释每股收益=P/S

P为经调整的报告期利润,S为经调整的发行在外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数

其中:经调整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为依据当期

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和稀释性潜在普

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和费用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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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报告书

期净利润进行调整;

经调整的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为基本每股收益时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

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之和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净利润/期末股本总额加权平均每股收益=P/(S0+S1 SiMiM0-SjMjM0)

P为报告期利润;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

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内因回购或缩股等

减少股份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

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利润期末净资产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100

P为报告期利润;NP为报告期净利润;E0为期初净资产;

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净资产;Ej为报告期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

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二)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2007年2006年2005年2004年

主要财务指标

6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流动比率1.621.171.121.07

速动比率1.070.770.650.69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矿

0.030.070.070.09

权除外)占净资产比例()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25.4930.7336.6838.12

每股净资产(元)4.813.652.822.38

2007年

2006年度2005年度2004年度

1-6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15.1241.8527.1924.99

存货周转率2.594.983.864.4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千元)11,270,28320,566,33412,589,13511,2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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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报告书利息保障倍数19.1519.5414.1316.82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0.511.260.850.80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380.190.120.3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除外)/净资产矿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总资产(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一年内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应收票据平均

余额)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本期计提的折旧费用+本期无形资

产摊销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元/股)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四、境内外会计准则的差异比较

(一)近三年境内外会计准则的差异比较

中国铝业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中国铝业按原会计准则编制的2006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200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6年度、2005年度及2004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同时还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依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06年、2005年及2004年12月31日结算时之财务状况,截至2006年、2005年、2004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之盈利及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原会计准则之会计报表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会计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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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报告书

1、净资产差异

单位:千元

2006年2005年200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净资产42,545,13731,178,81226,274,213按香港会计准则所作的调整:记录商誉/股权投资差额初始入账成本

406,687406,687406,687及摊销的会计政策差异(1)记录员工福利及后勤服务费用的会计

338,958225,272178,776处理差异(2)记录专项应付款中政府拨款的会计处

138,860138,860138,860理差异(3)记录确认评估值时点不同所造成的计

(138,494)(138,494)(138,494)提折旧差异(4)记录期货损失的会计处理差异(5)(5,703)(8,361)(4,971)记录利息资本化的会计处理差异(7)648,836609,412577,706记录新收购公司负商誉的会计处理差

99,6533,710-异(8)其他差异(5,949)(3,341)(6,298)记录所得税会计政策差异及会计准则

196,749231,882140,316调整所引起的递延税项(10)小计1,679,5971,465,6271,292,582按香港会计准则调整后的中国铝业所

44,224,73432,644,43927,566,795占净资产

2、净利润差异

单位:千元

2006年度2005年度2004年度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净利润11,328,9566,782,7896,052,722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所作的调整:记录商誉/股权投资差额初始入账成本--(24,648)及摊销的会计政策差异(1)记录员工福利及后勤服务费用的会计处113,68646,4966,786理差异(2)记录期货损失的会计处理差异(5)2,658(3,390)5,273记录利息豁免的会计处理差异(6)-14,7119,777记录利息资本化的会计处理差异(7)39,42431,706249,131记录新收购公司负商誉的会计处理差异

235,90115,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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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报告书记录资本公积变动的的会计处理差异

61,79240,197-(9)其他差异(2,608)2,9573,536记录所得税会计政策差异及会计准则调

(35,133)91,56688,946整所引起的递延税项(10)小计415,720239,633338,801按香港会计准则调整后的中国铝业所占

11,744,6767,022,4226,391,523净利润

差异说明如下:

(1)记录商誉(股权投资差额)初始入账成本及摊销的会计政策差异

在原会计准则下,为了完成中国铝业在香港上市要求而收购原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铝业”)少数股东25的股权,于收购基准日按股权比例计算的青海铝业的净资产评估值与收购价的差额计入股权投资差额。在中国会计准则下,股权投资差额按十年摊销。

在香港会计准则下,上述收购业务中少数股东享有的净资产与收购价的差额记入商誉。由于在收购基准日按香港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少数股东按股权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不一致,故商誉及股权投资差额的初始入账成本存在差异。于2005年1月1日以前商誉以直线法在不少于20年的受益期内进行摊销;于2005年1月1日起,中国铝业适用新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商誉不再摊销,以前年度的商誉余额记入无形资产。

中国铝业在重组中以股权置换形式收购广西平果铝厂少数股东权益,在中国会计准则下,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换出股权的价值,未产生与收购业务相关的股权投资差额。

在香港会计准则下,于2005年1月1日以前换出股权的入账价值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换出股权的公允价值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记入商誉,以直线法在不少于20年的受益期内进行摊销。于2005年1月1日起,中国铝业适用新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商誉不再摊销,以前年度的商誉余额记入无形资产。

(2)记录员工福利及后勤服务费用的会计处理差异

在原会计准则下,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等社会福利及后勤服务费用均确认为管理费用。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与生产有关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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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报告书的该部分费用确认为生产成本,并于存货售出时转入损益表中。

(3)记录专项应付款中政府拨款的会计处理差异

在原会计准则下,由中铝公司转拨用于中国铝业的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财政部国债专项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待满足所有增加股本金的条件后,转增为中铝公司持有中国铝业的股本。

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由于没有偿还该等款项的义务,因此作为权益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准备。

(4)记录确认评估值时点不同所造成的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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