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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2/6/23 11:35:14 浏览:925

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瓶盖二维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该项目主要通过在公司现有主营产品的防伪瓶盖上印刷二维码,帮助客户实现产品溯源追踪等功能,同时满足信息交互需要,顺应了时代信息交互的发展趋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募投项目的投入目的。

本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0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13日,本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11.1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覆膜机、自动识别加垫机、自动定位冲压机、赋码机等二维码技术升级相关设备,占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的比例为30.19,募集资金余额4,219.06万元。自本项目实施以来,公司已为北京红星、牛栏山、辽宁力克、山东三井等客户提供了二维码瓶盖,截至2021年末,二维码瓶盖生产量近4亿只,获得客户的一致认可。

二维码防伪技术使用方便、快捷,符合产业发展需求,是包装防伪重要发展方向,本项目主要服务于下游客户的二维码瓶盖的生产需求。项目实施以来,由于客户对二维码瓶盖的需求在逐步释放,相关二维码赋码产品的生产数量增长较为缓慢,但相关设备投入资金已在前期支出,该项目固定成本较高,导致收益较低。公司也相应放缓了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使得项目未达到原定的投入计划及预计效益。

鉴于公司已投入购置的二维码相关设备能够完全满足现阶段客户的需求,在产量未达预期的情况下,预计项目继续实施效益较低,因此,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公司已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瓶盖二维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所述,公司基于市场或客户需求变化,并结合项目实际投入情况考虑,鉴于项目原有投入方案已不适应公司业务发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补充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变更上述三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及披露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且未出现违背《规范运作指引》第6.3.9条规定的情形。

4、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PPP)项目

2016年2月,华宇园林与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签订《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PPP模式协议书》,约定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48,680万元。该项目已于2017年全部建设完毕,累计确认收入54,001.03万元。

该项目募投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投资进度为100.02,已于2017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因业主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及投资收益,导致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进而使得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该项目通过对安顺市西秀区石漠化区域运用生态修复技术并实施各项生态工程,提升了城市形象,改善了环境质量,带动了当地旅游业发展,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上述募投项目的投入计划、目的,并且符合公司当时的发展规划。

鉴于该项目募投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因此,不涉及根据《规范运作指引》第6.3.9条规定需要重新论证的情形。

问题5:年报其他应收款附注部分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往来款及其他余额为2,305.26万元。“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部分显示,报告期收到往来款及其他1.21亿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部分显示,报告期支付往来款及其他1.06亿元。请你公司说明其他应收款——往来款及其他、收到和支付的往来款及其他的性质、具体内容,交易对方以及交易对方是否与你公司、你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相关款项是否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或者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否履行恰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其他应收款-往来款及其他的性质、具体内容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期末余额占比款项性质

1华阴市云鼎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是776.0033.66待收回投资款

2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否660.4428.65代垫款

3成都华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否500.0021.69待收款项

4苏州文汇商务中心有限公司否200.008.68待收款项

5重庆市合川区石庙子水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是14.560.63代垫款

6其他零星小额合计否154.266.69代扣代缴公司员工社保等

总计2,305.26100.00

注:对其他应收款关联资金往来余额全部列示,非关联往来-其他零星小额往来款合并列示。

上述“其他应收款-往来款”中客户单独列示的金额为2,151万元,占比为93.31。其他零星小额合计为154.26万元,主要为代扣代缴公司员工社保等。单独列示的客户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华阴市云鼎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说明

2017年10月,华宇园林和华阴市人民政府签署了《陕西省华阴市三仙湖项目前期工作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成立项目公司(即现华阴市云鼎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鼎生态”)尽快推进华阴市三仙湖项目,同时为了项目前期工作的启动和开展,约定由华宇园林先期支付投资款。

2018年1月云鼎生态成立,并与华宇园林签订了《投资协议》,约定由华宇园林向云鼎生态投资不超过4,000万元,作为项目前期启动资金,用于三仙湖项目的征地拆迁。由云鼎生态按照年化7.6向华宇园林支付资金收益,云鼎生态应在一年内将投资款及资金收益归还甲方。2018年3月,华宇园林向云鼎生态支付了1,000万元投资款,该笔资金随后转付至华阴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华阴市太华水务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水务”,该公司为华阴市国有资产中心下属的二级子公司),用于征地拆迁。

2018年下半年以来,因陕西省不断加强新建项目的环保督查、收紧环评审批等工作。三仙湖项目位于陕西省华阴市,南依秦岭,北临渭水,因此该项目的后续开展工作受到了影响,相关部门重新对华阴市三仙湖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和环境破坏性进行评估,导致该项目土地规划调整、环评等手续无法办理取得,导致该项目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在此情况下,2019年以来华宇园林不断与华阴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追讨三仙湖项目的前期投资款,但由于华阴市国资中心下属的太华水务一直未归还该笔资金,导致云鼎生态亦无法按期足额向华宇园林偿还该笔投资款及资金收益,因而逾期至报告期末。经华宇园林持续不断的沟通催讨,华阴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起,同意分批次退回投资款、结算投资款收益等一系列项目终止工作。

对于前述1,000万投资款本金及资金收益,华宇园林分别于2021年1月收回300万元,使得2021年末的其他应收款中余额为776万元(含协议约定的一年7.6的资金收益)。2022年4月,华宇园林又收回剩余本金700万元及部分资金收益30万元。本项目发生的投资款资金往来不构成财务资助。

2、关于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说明

华宇园林作为社会投资人投资了简阳市东城新区雄州大道提质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简阳项目”),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市政”)系该项目的总承包方,华宇园林同时分包了简阳项目的部分工程。因华宇

园林的投资款未及时到位,业主方无法支付总承包方工程款。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华宇园林代总承包方支付了急需的工程款。由此形成了2021年末华宇园林对宁波市政的其他应收款余额660.44万元,待华宇园林应支付的投资款到位后予以收回。

3、关于成都华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说明

华宇园林因年末资金周转需要,于2021年12月将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给成都华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用于贴现融资,贴现金额为500万元。由于该笔贴现款项跨期至2022年1月收回,由此形成了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4、关于苏州文汇商务中心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说明

为承接苏锡通科技产业园项目,2020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中锐产城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锐产城”)与苏州文汇商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文汇”)签订了《项目咨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苏州文汇协助中锐产城与业主方达成项目投资协议并按照土地招拍挂流程受让土地,中锐产城根据项目进度分期向其支付项目咨询服务费。

2021年2月,中锐产城与项目业主方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苏锡通科技产业园投资协议书》。因此,中锐产城根据与苏州文汇的协议约定于2021年2月向其支付项目合作预付款200万元。由于政府产业招商政策变化以及项目土地招拍挂一直未进行,使得项目推进周期不断延长。2022年5月,中锐产城与苏州文汇经友好协商,终止项目咨询合作并退回前期预付款。中锐产城已于2022年5月收回200万元预付款。

5、关于重庆市合川区石庙子水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说明

该公司系石庙子水库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石庙子项目”)平台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华宇园林作为社会投资人及施工方参与了本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华宇园林根据PPP协议履行社会投资人义务拨付给项目公司急需的变压器设备采购资金,同时华宇园林作为社会投资人需外派1名财务人员至项目公司,该人员的工资、社保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华宇园林在支付该人员工资、社保后,项目公司按季度或年度将上述费用结清付给我司。上述两种情形形成了华宇园林对项目公司的期末应收款项14.56万元,均系正常工程投资业务形成的往来款项,不构成财务资助。

二、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现金流量金额占比款项性质业务发生具体原因

1上海竹润投资有限公司否3,400.0028.11保证金详见说明

2重庆浩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否2,000.0016.53代收代付款

3成都青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否2,000.0016.53代收代付款

4重庆商社润物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否1,752.7114.49代收代付款

5柳玉峰否1,500.0012.40资金往来款

6华阴市云鼎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是300.002.48待收回款项

7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否246.262.04代垫款

8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否200.001.65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9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否200.001.65保证金供货履约保证金。

10其他零星小额合计否498.414.12保证金、备用金等业务开展涉及的零星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备用金等。

小计12,097.39100.00

上述“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客户单独列示的合计金额为11,598.97万元,占比为95.88。其他零星小额合计为498.41万元,主要为业务开展涉及的零星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备用金等。部分单独列示客户说明情况如下:

1、上海竹润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华宇园林与上海竹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竹润”)签订协议,由其协助公司解决在贵州省安顺市的麒麟广场项目工程欠款的回收,并向其支付服务费。华宇园林按照约定于当月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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