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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2/6/23 11:35:14 浏览:919

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PPP项目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运营期实际占用资金成本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计算,投资年化收益率按9计提,均以项目总服务费减已支付项目总服务费部分为基数,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日开始计算,具体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开始到第一次项目付款4.5亿元到达巴中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账户之日为止进行计算,剩余未支付的项目总服务费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并以剩余未支付的总服务费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的2倍计算利息,计息时间从4.5亿元达到巴中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次日开始计算。剩余未支付的项目总服务费若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不能按此协议约定支付,则按原“PPP协议”第55条产品服务费计算和支付所有条款执行。在第一次支付4.5亿元后,该项目不再计取运营期资金成本和投资年化收益。

本项目于2020年验收,2021年出具决算报告,2021年2月上述补充协议签订后,甲方提前支付项目服务费总额,于2021年一季度向我司支付4.5亿元。

②计提坏账准备充分性的说明

2021年2月,公司与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甲方)就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PPP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提前支付项目服务费总额,并于2021年支付4.5亿元,剩余款项在陆续支付,故按账龄组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

(3)遵义红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①合同对回款及结算周期的约定

该公司涉及的项目为遵义苟坝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项目接待中心及枫林湿地公园项目。本项目合同对回款及结算周期的约定如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5年,由业主方每年分别按30、30、20、10、10的比例分期向华宇园林付款,若验收当年未按合同付款,则在合同约定最迟付款日起开始确认应收账款。

②计提坏账准备充分性的说明

本项目已完工并完成验收,公司自2020年开始与业主方进行持续沟通,要求进行项目结算。由于业主方管理层频繁变动,且双方对项目中的枫林湿地公园维护责任存在争议,业主方配合意愿较差,拖延审计结算,公司已多次发函推进相关审计结算事项,但至今仍未完成。上述情况导致本项目结算及回款不确定性较大,出于谨慎性考虑,对该客户按50的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①合同对回款及结算周期的约定

该公司涉及的项目为安顺西秀区麒麟如意广场建设项目。本项目合同对回款及结算周期的约定如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到总工程款的80,待审计结束出具审计报告后一年内支付到总工程款的97,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由于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立项审批等问题,2019年才将业主方确定为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工程完工后业主方长期未结算付款,经公司多次催收,2020年业主方将该项目的验收单、结算报告等递交公司,并同意安排资金支付,本项目进入回款期。

②计提坏账准备充分性的说明

根据公司金融工具减值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该项目为EPC项目,业主方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安顺市西秀区财政局持股69.32的公司,本项目应收款项未纳入财政预算亦无增信担保方式,且业主方涉诉较多,被列为限制消费对象和失信被执行人,存在信用风险,履约意愿、偿付能力较弱,存在较大回款风险。2021年,为了加快项目回款,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华宇园林协助项目业主方融资,缓解其资金压力,同时业主方向华宇园林支付部分工程欠款,但期间发生的融资等相关费用由华宇园林承担,由此造成了华宇园林应收账款的相应损失。在此情况下,该款项已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其存在减值,故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依据协议约定以预期发生的损失金额为基础对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5)修文县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①合同对回款及结算周期的约定

该公司涉及的项目为修文县天池云根田园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本项目合同于2019年1月签订,约定本项目投资总额5.0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设计预审投资额为准)。本项目合同对回款及结算周期的约定如下:项目完成结算审计后进入回购期,回购期为5年,业主方在回购期内按2:2:1:1:1的比例回购支付。

2020年,公司与修文县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项目清算协议,按协议约定本项目不再继续实施,双方就已完成工程进行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工程进度支付80进度款项,完成审计结算后支付至实际审定结算价的90,竣工档案移交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5,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两年结束后付清。公司根据业主方已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将原计入长期应收款的工程款转入应收账款核算。

②计提坏账准备充分性的说明

2020年,公司与修文县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项目清算协议,协议约定根据修文县相关部门要求此项目不再继续实施,双方就已完成工程进行结算。目前业主方正在积极配合进行项目结算,业主未出现信用危机或者不配合结算的情况,故按账龄组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

(三)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的原因

2016-2018年,园林生态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高且超过50。2018年以后,公司逐步收缩园林生态业务,其收入比重逐年降低,2021年已降至6.16。公司存量园林项目已进入回款期,重点推进应收款项催收工作。园林工程行业项目回款期普遍比较长,历年来累积了较大规模的应收账款,截至2021年末,园林生态业务应收款项主要集中在贵州地区。公司一直在国家发布的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欠款的大政策背景下,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化解相关问题,陆续回收上述欠款。未来公司仍将持续重点解决上述地区的欠款回收问题,积极避免其对华宇园林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期后回款情况以及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影响

截至2022年5月末,公司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总计30,060.09万元,其中园林生态业务回款9,298.76万元,包装科技业务回款20,761.33万元,其余应收款项在陆续回款中,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良好。

(2)说明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的交易对方及其信用风险、款项性质、账龄较长的原因,相关款项的可回收性及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计提是否充分、合规;

回复:

(一)公司期末应收账款按账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778,221,916.72

1年至2年(含2年)589,893,199.54

2年至3年(含3年)584,451,615.20

3年以上249,768,692.03

合计2,202,335,423.49

上述应收账款中,三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为2.50亿元。其中,账龄三年以上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共计2.03亿元,如下表所示,前五名交易对方及其信用风险、款项性质、账龄较长的原因,相关款项的可回收性及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交易对手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期末余额其中三年以上应收款余额期末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遵义市红花岗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工程款信用风险较低9,508.426,229.932,477.6326.06公司已于2021年1月与其签订还款框架协议,并于2021年收到回款3,600万,后续款项在继续催收中,履约相对有保障,故按账龄组合对其计提坏账准备。

2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人民政府工程款信用风险较低6,783.575,961.361,911.6828.18

3渠县钧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信用风险较低5,861.905,861.902,930.9550.00详见注1

4陕西省通达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不配合竣工验收,信用风险高1,796.821,796.821,796.82100.00客户不配合公司进行竣工验收,且大部分应收款项账龄达5年以上,对其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郴州华盛麓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款涉诉较多,信用风险高495.93495.93495.93100.00通过天眼查查询,客户2021新增大量诉讼,同时被列为失信人、限制消费等,经评估其款项预计无法收回,故对其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24,446.6420,345.949,613.01

注1:2018年,公司对四川省渠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按50的比例对其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1月,华宇园林同四川省渠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紫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渠县钧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华宇园林将四川省渠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给四川紫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渠县钧鼎置业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暨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虽然渠县钧鼎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开始回款,但是考虑到其每期回款金额较应收余额占比较少,出于谨慎性考虑仍维持原坏账比例,对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其达成还款安排,陆续收到回款2,400万元。

通过上表列示,公司对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均根据客户目前经营状态及未支付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对履约能力存在问题及涉诉较多的客户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说明你公司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大、账龄较长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

公司2021年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2020年增加4.42亿元,主要是园林生态业务存量项目在本期竣工决算,从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科目中陆续转入应收账款。

其中,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之子项目山体和社区公园建设工程、杨武美丽乡村及小城镇建设工程、邢江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于本期进行竣工决算,增加应收账款约3.31亿元,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巴中项目”)竣工决算,增加应收账款约7.29亿元等。同时,公司加强了对已决算项目的催款工作,例如巴中项目2021年收款金额4.5亿元,故本期在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大、账龄较长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

(二)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增加的原因

公司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337.43万元,较2020年的3,393.19万元,增加金额为21,944.24万元,增加比例为646.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了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园林生态业务回款效果良好。2021年园林生态业务主要客户回款5.97亿元(其中,巴中项目回款4.5亿元),较2020年的1.77亿元增加4.20亿元。同时公司包装科技业务稳步增长,该业务经营性现金流量较为稳定。

综上所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真实合理。

(4)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会计师核查意见如下: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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