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遵义 > 下设单位 > 正文

融通法理情调解暖人心

发布日期:2024/1/23 11:00:17 浏览:9

来源时间为:2023-11-08

GZSF

10月8日,司法部发布“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表彰名单。其中,遵义市红花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自调委会建立以来,共成功调解各类纠纷6318件、成功申请司法确认2420件。

调解工作贴近群众

2021年3月,遵义市红花岗区司法局组建红花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旨在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调解职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采取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相结合的方式,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为基础,聘用了25名热心调解工作、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调解经验的法律服务人员作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下设6个个人调解工作室进驻红花岗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坐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同时,6个调解工作室配备办公电脑、桌椅、打印复印机等办公设施,每间调解室制度上墙,设施完备,满足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需要。

“每周定时召开调解工作例会,组织调解员加强关于物业服务、征地补偿、农村土地承包、金融合同等难点热点纠纷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定期参加红花岗区法院和其他行业部门召开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分析研判会,及时反馈调解中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红花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称。

充分利用司法行政与人民法院在工作上双重管理的优势,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法律培训、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新机制、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扎实的调解功底及群众信赖等优势,使调解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有效服务群众,扩大人民调解影响力,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通过调解,我和邻居之间土地纠纷快速得到了解决,也让我在外安心打工挣钱了。”一位走出调解室的市民高兴地说。

红花岗区司法局专门指派业务骨干到法院坐班,积极促成红花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与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健全完善特邀调解名册制度、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法院员额法官(审判单元)“1 N”对接指导机制,完善“非诉调解 司法确认”的高效运行机制,畅通了诉调对接通道,使法院指派的案件能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接收、调处、司法确认”工作流程,确保调委会对法院指派的案件能达到“接得住、能化解、速度快、效果好”这一目标,大大提升了调解质效,红花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均成为调解的行家里手,个别调解员每月能调解纠纷上百件。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已50来岁的车志忠,是遵义市红花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红花岗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专职调解员。2008年起,车志忠就已经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丰富,法律素养深厚,擅长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各种纷繁复杂的纠纷,他一直秉持着热忱、公平、公正、专业的态度进行调解工作,赢得了颇多当事人的信任及广泛好评。

谢某某曾经是某某建筑劳务公司的安全员,一年前,她突然患病,经医院诊断为癌症,急需治疗才能延续生命,为筹集治疗费,她向某某建筑劳务公司申请36万元的薪资赔付,却遭到某某建筑劳务公司推诿,或以无钱为由搪塞过去,随后,她把某某建筑劳务公司诉讼到红花岗区人民法院。车志忠接受法院委派诉前调解该案件后,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经充分沟通后了解到:“谢某某申请诉求的薪资,是急需治疗疾病的医疗费用,认为不论公司怎样困难,也不能因故拖欠。”随后,车志忠立即找到某某建筑劳务公司进行深入了解、沟通,发现公司被曾经签订合同的甲方拖欠工程款从而导致陷入经济困境,使其无法正常支付谢某某薪资。

在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进行调解沟通,车志忠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调解方式,在耗时长达两个月之久的过程中,最终将该纠纷圆满化解,且双方当事人对车志忠处理方式与结果均表示非常认可。

近年来,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趋于多元化、复杂化,矛盾纠纷逐年呈上升趋势,车志忠在长期调解工作中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调解方式,集中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特色及意义,为诉源治理、建设和谐社会环境保驾护航。

创新形式精准发力

李光明是红花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一名专职调解员,擅长于重大矛盾的化解。

2021年12月,遵义某房开商与300多户业主因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至几百人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李光明及时介入开展调查、取证、调解等工作,通过从情理、法理分别给双方劝解和疏导,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李某与某公司矛盾发生于2015年4月,诉求高达300多万元。李某多次扬言报复社会,多次上访和到上级缠访闹访。2021年,李光明接手该案后,认真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找准切入点,积极宣传人民调解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耐心疏导,缩小双方诉求差异,经长达1年的调解工作,促使当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杜绝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今年1月,遵义某公司拖欠190余名农民工薪资,经各级部门和劳动监察大队多次协调处理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李光明耐心地仔细地疏导双方,明理释法等,最终于今年1月18日达成调解协议。

在调解工作中,李光明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恪尽职守,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正义,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各类重大矛盾。

据介绍,自红花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未发生一件因纠纷调解不及时、不到位引发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2021年以来,红花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以开门纳谏精准把脉、聚焦难点精准施策、创新模式精准发力等工作措施为抓手,扎实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原标题:《融通法理情调解暖人心——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遵义市红花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