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03-04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去年以来,我市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一定成效。
去年以来,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顺利完成了年度立法计划,并提请市人大审议通过了《遵义市湘江流域保护条例》,制定了《遵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完成了《遵义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遵义市城市交通设施管理办法(草案)》。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了城市居住环境,为群众生活提供便利。
进一步清理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扎实推进“减证便民”。去年,我市开展了著名商标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奇葩证明等专项清理,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37项,取消自行设定证明事项92项。市级37部门取消证明材料21项,保留196项。15个县(市、区)464个部门清理取消证明材料1022项,保留2801项,大幅精简申请材料。
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和监督机制,搭建公众参与平台。我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听证办法、风险评估办法,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合法性审查机制。各级行政机关健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立并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市政府聘请41名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各项重大决策均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决策。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市、县两级政府均成立了法律顾问室,县级政府和市直行政机关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全市各级各部门共聘请法律顾问568人,法律顾问通过“一对一”服务与团队集中服务相结合方式,积极为政府及部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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