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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审计局出台规范本市审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细化标准

发布日期:2016/7/22 5:54:20 浏览:36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促进遵义市各级审计机关规范实施审计处罚,合法、合理、公正执法,近日,遵义市审计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梳理单位行政执法职权,统一执法标准,出台了《遵义市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遵义市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适用规则》和《细化标准》)。

该《适用规则》共计18条,明确了遵义市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依据,适用范围、目标、原则,审计处罚的种类、实施权限、程序、责任,以及实施的制度保障,等等。规定国家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的轻重程度、改正违法行为状况和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给予不同的处罚方式和幅度,并规定了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的具体适用情形。适用规则还随文下发了《细化标准》,细化分解了法定执法权限范围内的处罚标准,根据梳理出的处罚依据,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将违法行为的违法程度划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五档,并明确、详细地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方式和幅度。

为方便对审计行政处罚程序的理解,确保《适用规则》和《细化标准》的实际执行效果,该局还配套编制了审计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包括一般审计处理处罚和对拒绝、阻碍审计监督的处理处罚2套流程图),并认真制定下发了《遵义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试行)》、《遵义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说明理由制度(试行)》和《遵义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核制度(试行)》等3个配套制度。这些制度和已有《遵义市审计机关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遵义市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遵义市审计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遵义市审计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制度》一起,共同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审计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为规范遵义市审计执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通过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后,遵义市审计局还将该《适用规则》、《细化标准》和有关制度在市政府网站和本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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