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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16/7/3 5:15:16 浏览:44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2016年市编委下达我院的空编补员计划职数,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準,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职位及人数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準。

4.年龄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3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80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及要求。

6.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报名时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

(7)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指导下由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遵义市传染病医院)具体负责进行。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3日-5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红花岗区舟水桥马鞍山路60号)

联系电话:0851-2312961618212162260

3、报名要求

按照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考,但须书面承诺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无执业资格证可凭市级卫计部门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报考)。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以无工作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对照专业目录选择一个适合的职位进行报名,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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