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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公告

发布日期:2016/6/21 4:44:02 浏览:573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以及《遵义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暂行规定》及《遵义医学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特针对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简章补充通知如下:

1、2016年计划招收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按国家相关要求全部纳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

2、考生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须具有临床医学专业背景,要求普通本科学历和学位,不接受跨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型专业不接受成人本科学历、已获规培证或已晋主治医师考生报考。

3、因规培基地建设等条件限制,深圳龙岗中心医院、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医院、辽宁省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北京航天总医院等5家联合培养单位因不具备规培资质,2016年不再招收临床医学类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4、欲报考上述联合培养单位或专业方向的同学请及时调整专业方向和导师。相关信息请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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