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遵义 > 企业单位 > 正文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届全国学生

发布日期:2023/4/17 12:59:41 浏览:314

如参赛队为7个队,则将第一阶段获得A/B两个小组第1、2名组成一个小组,采用交叉淘汰赛办法决出第1至4名。两个小组第3、4名队伍组成一个小组,用单循环比赛办法决出最终第5-7名(第一阶段相遇过的队不再重复进行比赛,其比分带入第二阶段)。

如参赛队为8个队,则将第一阶段获得A/B两个小组第1-4名的队,采用1对4、2对3交叉淘汰和附加赛办法,分别决出最终第1-4名和第5-8名。

具体办法如下:

交叉赛:A1-B4

A2-B3

B1-A4

B2-A3

附加赛:A1B4负–B2A3负附加赛1

B1A4负–A2B3负附加赛2

A1B4胜–B2A3胜附加赛3

B1A4胜–A2B3胜附加赛4

名次赛:

附加赛1负队–附加赛2负队决出第7-8名

附加赛1胜队–附加赛2胜队决出第5-6名

附加赛3负队–附加赛4负队决出第3-4名

附加赛3胜队–附加赛4胜队决出第1-2名

3、分组比赛时,根据预赛排名进行抽签分组,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4、小组单循环赛按国际曲联相关办法进行编排。

5、单循环比赛时,同省(区、市)队安排在第一轮比赛。分组比赛时原则上同省(区、市)队不分在一组。强制分组时,由同省(区、市)位置排后的队与另一组与其位置相对应的队(如A组中4、5、8与B组中3、6、7相对应)相互调换。

注:如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将相关联队伍强制分组,则安排相关队在第一轮第一场进行比赛,其他轮次比赛按编排顺序依次顺延。

(三)决定名次的办法

1、单循环比赛决定名次的办法:

在常规比赛时间(60分钟)内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如在常规比赛时间(60分钟)结束时两队比分相同,则需直接进行23米球决胜,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

各队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个或两个以上队积分相等,则依次按以下办法决定名次:

(1)本阶段单循环全部比赛获胜场次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获胜场次相同,则根据本阶段单循环比赛两队相互间胜负关系,胜队名次列前;

(3)如遇两个或两个以上队仍无法决出名次,则采用23米球决胜比赛办法决定名次。

2、交叉赛、同名次赛和附加赛决定名次的办法

交叉赛和附加赛必须决出胜负。如常规比赛时间(60分钟)结束时比分相等,则采用23米球决胜比赛办法决出胜负。

3、23米球比赛办法

(1)23米球比赛将在本阶段单循环比赛全部结束后进行,由组委会安排相关比赛的具体时间并提前通知。

(2)当两个队进行23米球比赛时,采用国际曲联规则规定的23米球决胜办法决出名次。

(3)当两个以上队进行23米球比赛时,首先由相关队互罚第一轮23米球,互罚顺序抽签决定,采用国际曲联规则规定的23米球决胜办法决出名次。

(4)如仍无法决出胜负,则按(3)方式进行第二轮23米球比赛。如仍然无法决出胜负,则按(3)方式进行第三轮23米球比赛。

(5)三轮23米球比赛后仍无法决出胜负,则采用抽签方式排出名次。

(四)竞赛规则

1、采用中国曲棍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曲棍球竞赛规则》及国际曲联竞赛规则有关规定。

2、关于红、黄、绿牌的规定:

(1)运动员被出示绿牌后必须出场2分钟;被出示黄牌后必须出场5分钟(含)以上;一名运动员被出示红牌,即停止该场比赛权利,并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如技术代表或纠纷处理委员会对其没有进一步处罚,则停赛一场后恢复比赛。

(2)一名运动员在整个赛事中被出示黄牌累计达两张,纠纷处理委员会需进行商议决定是否对其做出进一步处罚。

(3)如运动队有被停赛的运动员,则该队需相应减少替补席运动员人数。

(4)预赛中的红、黄、绿牌不带入决赛;但无论预赛和决赛,第一阶段的红、黄、绿牌均带入第二阶段。

3、教练员、运动员或随队官员凡有围攻、漫骂、侮辱、殴打或故意伤害裁判员或对方运动员的行为,按《中国曲棍球竞赛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根据《中国曲棍球领队管理办法》各队领队须参加组委会,比赛期间需全程就坐替补席靠近记录台一侧并行使队伍管理职责。

5、参照国际曲联有关规定,比赛采用视频裁判,具体细则另行公布。

(五)比赛服装

1、每队必须准备三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每套服装主色应占80以上面积,建议每队同一套比赛服装使用同一颜色(如:上衣、短裤/裙、护袜均为红色)。女队员必须穿短裙,守门员的三套上装颜色必须与本队队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各队须于赛前提供三套颜色比赛服和守门员上衣照片电子版给中国曲棍球协会备案。

2、紧身衣、裤、发带等附属物颜色须与所穿着比赛服装主颜色相一致或为黑色,防守短角球护膝应与长袜颜色一致或为黑色。

3、运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不统一,不佩戴护齿、不带护腿板、不着长袜者不得上场比赛。

4、运动员的比赛服装,上衣背面中部及短裙或短裤的正面左侧须印有清晰实心号码,上衣背面号码高20cm。短裙、短裤号码高7-9cm,守门员上衣前胸、后背中部均须印有号码。比赛服装号码颜色与服装主体颜色必须有明显色差区别,便于记录台识别。如技术代表认为号码颜色与服装色相近,难以识别,有权要求该队进行调换,如因调换服装造成比赛影响的,其责任由相关队伍承担。

5、比赛服装号码必须为1-32号。

6、运动员必须穿专用曲棍球鞋进入比赛场地,鞋、护袜以及守门员的护腿、护脚颜色必须为深色,但不得与草皮颜色相近。

7、进入替补席的领队、教练员等队伍官员均应着统一服装,否则不得进入替补区。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九条有关规定执行。

八、技术官员

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队须按中国曲棍球协会官方网站发布的补充通知要求,如期向通知指定邮箱发送报名表。

(二)所有人员按补充通知要求时间报到,提前报到者,费用自理。所有人员于赛后一天离会,因故无法按时离会的人员,所需费用自理。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经费

(一)所有正编参赛运动员住宿费由体育总局手曲棒垒中心负担。

(二)所有正编随队官员(含教练员、领队、医生等)缴纳住宿费。

(三)所有参赛人员缴纳一定数额伙食费。

(四)交通费、医疗费、差旅费等由各队自理。

(五)承办单位负担酒店至训练场、赛场的交通。

(六)为加强管理,严防兴奋剂误服误用,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在大会指定饭店食宿,否则不允许参赛。

十二、其它

比赛需在符合国家标准的人造草皮曲棍球场地上进行。

上一页  [1] [2] [3] [4] [5] [6]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