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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府发〔2022〕4号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遵义市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

发布日期:2024/2/4 5:27:06 浏览: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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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18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全县

2020年较2015年下降51.01,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持续改善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持续改善

19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4.5

参考性

全县

7.53

达标

7.8

20

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

化肥利用率

农药利用率

≥43

≥43

参考性

全县

43.5

41.3

化肥利用率达标;农药利用率不达标

44

43.5

(七)

产业循环发展

21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90

≥75

≥80

参考性

全县

92.31

80.47

83.53

达标

92.9

83

84

2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

综合利用率≤60的地区

综合利用率>60的地区

≥2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参考性

全县

61.25(综合利用率≤60的地区)

未达标

≥5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八)

人居环境改善

2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100

约束性

全县

100

达标

100

24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00

约束性

全县

100

达标

100

25

城镇污水处理率

县≥85

约束性

全县

89.15

达标

90

2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50

参考性

全县

75.3

达标

80

27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县≥80

约束性

全县

100

达标

100

28

≥80

参考性

全县

100

达标

100

29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约束性

全县

上级未要求

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农村厕所完成率100,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达标

农村厕所完成率100,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九)

生活方式绿色化

30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50

参考性

全县

100

达标

100

31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实施

参考性

全县

实施

达标

实施

32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80

约束性

全县

100

达标

100

(十)

观念意识普及

33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100

参考性

全县

100

达标

100

34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80

参考性

全县

95.40

达标

96

35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80

参考性

全县

95.52

达标

96.2

三、规划任务与措施(一)生态制度体系建设1.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1)严格环境准入机制

严格环境准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不到总量控制要求,布局不合理和工艺落后、污染防治措施不成熟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决。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管理体制。优化环评预防体系建设,不断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

(2)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推动改善环境质量。建立健全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逐步实现由行政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向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转变。严格落实固定污染源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压实按证排污责任、实行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

(3)全面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大力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战略部署,全面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落地。与各单位签订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环保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形成有安排部署、有具体实施、有督导督促的“三有”机制,持续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继续落实统一监管责任,完善执法、监察、督查机制,配合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地方企业,建立督政与督企相结合,日常驻点监察、定期环保督察和“双随机一公开”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各职能部门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责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4)持续深入落实河长制

持续落实河湖长制考核,督促河湖长积极履职。三级两长要切实做好护河巡查工作,强化生态保护监察协作。利用信息系统开展河长巡河,实现河长巡河电子化。积极探索建立“河长制 ”机制,不断拓展河长制工作覆盖面。以河库范围内“八无”为标准,持续推进“四乱”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工作“六结合”,助推河长制工作落地生根,实现并保持“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体系建设总目标。

(5)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机制,把生态文明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落实。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达到22以上。坚持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建立生态文明财政奖惩机制,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全县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激励约束的双重作用,强化绿色发展导向。建立绿色发展水平年度评估、报告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而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决策者,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

(6)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持续主动推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网站建设,定期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和环境统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许可、环境质量、违法排污、行业整治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广大公众及时全面了解环境保护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建设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7)持续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对组织编制的农业、畜牧业、水利、旅游开发等专项规划开展规划环评。持续开展区域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规划环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规划环评理念。

(8)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

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实现突破。成立全县生态文明综合协调机构,协调环境保护、水利、自然资源、林业、气象等部门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能。建立完善生态管理的法治和制度。配合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完善生态保护和补偿的分级责任,健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探索公私合营(PPP)方式,引导社会机构和资金参与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和经营。改革科研、信息和人才保障机制,建立开放、健全的环境管理保障机制。

(9)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责任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修编《务川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以“绿色发展指标”为重点,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年度计划,分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由政府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程和任务的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和管理落实。

2.健全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1)继续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节水标准体系,严格节水管理制度,强化节水执法监督管理。进一步限制高耗水行业发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下的水资源承载能力约束机制,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切实保障供水安全,维护全县良好水生态环境。

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编制完成务川自治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务川自治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水资源供给应急预案等专项规划和预案,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管理,执行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证制度。严格用水效率控制管理,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管理,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开展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再生水回用模式、水价制定机制等方面研究,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技术标准体系。

(2)落实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

加强节能管理,完善能源“双控”激励约束机制,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资源观,构建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加强能源监察执法。

(3)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科学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建设用地管制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线”三条控制线;加强农村居民建房及建设用地管理;集中发力强化矿山环境整治,坚持“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4)加快构建绿色种植制度

加强顶层设计,把化肥农药减量化作为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构建绿色种植制度,进一步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全面绿色转型。

(5)落实资源循环利用制度

全面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建设“两网融合”信息平台,以“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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