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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宣判特大团伙贩毒案两对毒鸳鸯持枪贩毒领刑

发布日期:2016/12/2 4:06:13 浏览:718

犯罪嫌疑人被押赴庭审现场

6月26日,遵义市中级法院宣判徐兴龙与女友等6人,因持枪贩卖、运输毒品10余公斤,一审判处徐兴龙死刑,其余5人分别处以无期及12年刑期。

29岁的徐兴龙,系云南省保山市人。2012年12月初,徐兴龙与35岁的当地人段飞梁共谋后,由徐兴龙出资购买毒品到重庆市贩卖,由段探路并联系买家。

商定后,徐兴龙在云南边境购得毒品海洛因3.5千克、麻古12千克和手枪1支、子弹8发。12月20日,段飞梁与妻子李美山到重庆探路后,徐兴龙与女友熊琼玉,携带毒品、枪支尾随其后。

12月21日,在重庆籍中间人程江的帮助下,徐兴龙等人向重庆人张成友贩卖3.5千克海洛因和2千克麻古,共计获得135万元毒资。

2012年12月24日,段飞梁与妻子、徐兴龙与女友,分别驾车从重庆携带未卖出的剩余毒品及枪支,从重庆经遵义返回云南,在贵州境内被警方抓获。

两天后,警方根据线索,将程江抓获,并在程江的协助下,抓获张成友。

遵义市中院查明,熊琼玉携带的毒品净重8281克,其手枪为制式枪支,具备杀伤力。徐兴龙、段飞梁携带的毒品分别为970克、164克。

6月26日,遵义中院宣判,徐兴龙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以及非法持有枪支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其女友熊琼玉犯上述两项罪名,决定执行12年有期徒刑,并处1.2万元罚金;段飞梁因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10万元罚金;其妻李美山因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12年刑期,并处1.2万元罚金。

《遵义宣判特大团伙贩毒案两对毒鸳鸯持枪贩毒领刑》相关参考资料:
湖南贩毒案宣判、淮北贩毒案宣判、云南破特大贩毒案、广东破获特大贩毒案、贩毒案、跨市贩毒案、特大贩毒案、湖北侦破贩毒案、破获贩毒案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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