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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布日期:2016/9/7 8:10:47 浏览:2503

每年的12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本息兑付方式π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十六、承销方式π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七、承销团成员π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八、债券担保π本期债券由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九、信用等级π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上市安排π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一、提示π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五条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二、通过上证所市场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

欲参与上证所市场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三、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的债券采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一级托管体制,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π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上证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承销团设置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认购人承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π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投资者同意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作为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与发行人签署《2012年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和《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及规则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依有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四、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π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等级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承诺将按照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义务。

第八条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12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相关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中加以说明。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的方式,从第三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七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本金的20,当年兑付本金部分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12月26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相关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企业名称π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π遵义市凤凰山文化广场科技馆三层

法定代表人π金风

注册资本π陆拾亿元整

实收资本π陆拾亿元整

公司类型π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π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并行使出资者职能,通过资产出让、资产出租、资产收购、资产置换、参股、控股、委托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培植上市公司等资本营运方式经营好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安排,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济建设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负责监管各子公司建设资金,实现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服务,为被投资企业提供融资信息服务;土地开发和土地整治。

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遵义市人民政府批准,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遵循“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公司对遵义市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截至201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168,116.29万元,负债总额为541,348.1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26,768.19万元。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762.07万元,利润总额33,866.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170.68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遵义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呈报及(草案)的报告》的批复”(遵府函[2007]90号)批准,并经遵义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于2007年9月2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60亿元。

三、股东情况

经遵义市人民政府授权,遵义市为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出资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

四、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3家,基本情况如下π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遵义市新世纪资产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100

2

遵义市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

100

3

遵义市国投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

五、主要子公司情况

一)遵义市新世纪资产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遵义市新世纪资产营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全部由发行人以货币形式出资注册成立。该公司经营范围π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从事资产收益管理、资产重组和经营;从事金融性投资、项目融资等资本运营业务。截至2011年末,发行人持有的该公司股权比例为100,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00.76万元、负债总额为0.9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99.84万元。

二)遵义市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遵义市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全部由发行人以货币形式出资注册成立。该公司经营范围π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室内外装修装饰。截至2011年末,发行人持有的该公司股权比例为100,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29.74万元、负债总额为31.1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98.62万元。

三)遵义市国投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遵义市国投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注册资本100万元,全部由发行人以货币形式出资注册成立。该公司经营范围π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非营运车辆停车服务。截至2011年末,发行人持有的该公司股权比例为100,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7.61万元、负债总额为0.2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7.41万元。

六、发行人领导成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

金风先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陈仕明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

胡小远先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

赵正忠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

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

旭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监事

孙俊伟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长。

何其毓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

石跃仙女士,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财务管理部部长。

凌小燕女士,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办公室主任助理。

张绍荣女士,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三)董事、监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杨铁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第十条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作为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的主体,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与运营业务等。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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