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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3/4/11 15:29:51 浏览:330

>单位:万元

4、乳源南岭好山好水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妆品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雅居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乳源县乳城镇东阳光工业园

成立时间:2012年7月20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肥皂及洗涤剂、化妆品、口腔清洁用品、消毒用品(以上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剧毒品除外);销售医疗器械;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关联关系:其实际控制人为张寓帅先生、郭梅兰女士,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化妆品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5、韶关市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山城水都建筑”)

法定代表人:吴其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乳源县乳城镇侯公渡东阳光工业园药厂研发中心101室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1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承包。

关联关系:因韶关山城水都建筑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受托管理企业,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主要交易内容为:关联方自备电厂提供电力、蒸汽;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加工、租赁等服务;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向关联方转售电力、蒸汽等;为关联方提供包装印刷、物流、加工、租赁等服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等;关联方工程公司提供厂房建筑工程及小额维修服务等。

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关联方自备电厂供电电价基于参考《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和《省发改委2022年湖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鄂发改能源【2021】409号)文件确定;提供蒸汽根据宜都市物价局的文件批复确定价格。委托及受托加工定价按照完全成本加成方式进行合理预计。向关联方提供包装印刷,按照生产成本及包装运输成本加成合理管理费用的加成方式进行定价。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以及提供服务及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市场价格的按交易时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参比区域内同期同类型产品、服务的价格,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完全成本加成方式合理定价。工程项目相关定价据工程设计图纸以及相关工程变更计算相关工程量,并以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价格信息及人工调整为计算依据计算工程费用,并采取招投标方式最终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本着必须、合理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业务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包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相应关联方就上述关联交易业已签署了书面合同。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包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相应关联方签署的书面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673证券简称:东阳光编号:临2023-20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委托理财事项不可避免会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量择机进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减少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降低财务成本。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通过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将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理财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5、公司将根据《委托理财业务操作指引》《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具体的操作权限和业务流程,做好相关的审批决策程序和日常管理工作。

6、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

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案《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2023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673证券简称:东阳光编号:临2023-21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二)业务实施主体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四)实施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实施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降低收到假票、瑕疵票等异常票据的风险;

(二)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能实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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