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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5/13 18:13:58 浏览:2182

公司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敦促董、监事在日后的工作中做到勤勉尽责:一是公司将加大培训力度,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贵州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掌握有关证券法律法规政策,强化信息披露意识;二是将定期由公司董事会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在培训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促进有关人员勤勉尽责。

公司将在今后的股东大会事务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履行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股东大会主持人推荐决策程序及资料归档工作,提高“三会”的规范化运作水平,加强会议记录以及会议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董事会秘书将对以上工作随时进行检查。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通过聘请专业机构内部培训、参加监管部门业务培训等方式,持续加强对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的学习,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及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股票代码:600112股票简称:天成控股编号:临2016—013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月21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64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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