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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5/13 18:13:58 浏览:2183

量越高,相关产品的竞争力也就越高,在高压领域,跨国公司凭借技术及品牌优势占据了领先地位,国内企业限于研发和资金实力,在科技及新产品研发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公司是全国最大的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生产基地之一,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在品牌、研发和产品方面都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公司注重“以客户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建设研发创新体系,从研发理念、组织机构、研发流程和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构建,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的不断进步。目前公司正在推出高端产品,并着力集中资源提高研发水平以进一步开拓高端产品市场。

基于移动互联的小微金融服务平台项目属于网络技术开发及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结合,该领域近年来新的技术不断涌现,如二维码支付、NFC支付等新的技术的推广,给传统的第三方支付技术带来了冲击,虽然受制于推广成本以及政策方面的制约,但新的支付方式如二维码支付与NFC支付已经占有了较大的市场份额。随着新的支付技术的出现,将会对现有的支付领域带来较大的冲击,对原有技术存在一定的替代性。

公司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本次募投项目为基于移动互联的小微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其中包括融合支付管理系统的研发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技术研发水平和竞争力,从而为核心技术的持续创新打下了坚实基础,有利于降低将来可能出现的技术革新风险。

③核心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企业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核心研发人员对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对公司技术改进、产品创新能力、产品功能结构有着重大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发展和募投项目实施均需要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如果公司出现主要研发人员及管理人员大规模的流失,将极大的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可能造成公司核心生产技术的泄密和生产管理水平的下降,因此核心研发人员与管理人才的流失风险是公司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对这些既有专业理论基础又具备实践经验人才的需求日渐增加,公司通过向核心技术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计划和激励政策、制定技术人员中长期职业生涯规划和培养计划,以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用人机制等多种措施,保持核心团队的长期稳定。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从长期来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但短期来看,如果公司不能快速提高盈利能力,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大幅提升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摊薄风险。为了有效防范此类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增厚未来收益,提升股东回报:

①巩固现有主业的基础上谋求战略转型

在进一步巩固电气设备产业的基础上,把互联网金融作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通过参与全国各地智慧城市建设、为市民提供便民支付和互联网金融服务,建设基于移动互联的小微金融服务平台,谋求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取得跨越式发展,同时积极推进资源整合,把资源能源开发作为公司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努力提高公司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及竞争力。

②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严格的论证与分析,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募集的资金用于基于移动互联的小微金融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能够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同时,公司的资本实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也为公司后续业务开拓提供良好的保障。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使其尽快产生经济效益。

③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募集资金到账后的1个月内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④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⑤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公司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措施

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8,000万元(含36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基于移动互联的小微金融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具有较强的必要性,公司将严格有效使用

公司目前正力图产业转型,进入基于移动互联的小微金融服务产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能为公司带来可持续发展;小微企业现存的金融环境急需改善,庞大的数量级带来了新机会,公司尽快开启小微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能够抓住机遇、建立先发优势;进军基于移动互联的小微金融行业能够充分发挥公司现有互联网金融业务基础,未来实现业务延伸;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特性决定了需要参与者具备充足资金作为后盾。

2、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公司采取在银行设立账户存储募集资金的方式对募集资金实行存放,包括尚未投入使用的资金、按计划分批投入暂时闲置的资金、项目剩余资金等,均必须存放在该账户中,以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认为募集资金的数额较大,确有必要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帐户的,应设立专门台账记录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2)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承诺的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和投入时间来使用。专款专用,不准挪做他用,也不允许被任何公司股东挪用或占用。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包括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5)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

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予以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七)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了《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本承诺人作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了《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本公司作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规定要求,本公司保证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琦先生已出具了《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本人作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规定要求,本人保证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九)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回报措施、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股票代码:600112股票简称:天成控股编号:临2016—012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情况

2016年1月20日,中国贵州监管局向天成控股下发了《关于对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1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公司对以下问题进行整改:

(1)信息披露方面

①预付账款核算有误,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2014年年报披露,预付账款期末余额28,717.20万元,其中预付股权款12,060.80万元,占预付账款总额比例41.20,系收购遵义市裕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丰矿业)、遵义市恒生矿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矿产)股权款,大部分款项于2011年以前支付。裕丰矿业、恒生矿产已于2014年5月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司为其独资股东,未及时将上述预付账款转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导致2014年年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会计报表附注相关内容等信息披露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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