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遵义 > 企业单位 > 正文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5/16 11:57:50 浏览:177

来源时间为:2023-1-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司法机关送达流程影响,公司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部分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因本公告涉及事项尚在诉讼进展过程中,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47.18亿元(上述诉讼、仲裁的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合资合作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类型),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89。其中,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涉及金额1.65亿元;公司作为被告被诉或第三人的案件涉及金额45.53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案件中,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金额合计为4.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4。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情况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努力谈判、积极应诉等方式推动各项纠纷的解决;同时,受送达流程影响,公司亦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如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情况表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证券代码:000656公告编号:2023-05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到期债务及展期债务的基本情况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影响,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导致公司持续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公司已经针对各类债务到期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具体详见公司2022-164号、2022-168号、2022-184号、2022-189号、2023-011号、2023-013号、2023-020号、2023-030号、2023-36号公告,截至2023年4月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金额239.16亿元。

截至2022年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规模由上年末806.10亿元下降至689.25亿元,较上年压降116.85亿元。针对存量债务主动管理,公司一方面积极化解各类债务风险,积极争取新增融资投放置换部分存量融资;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债务展期工作,协商调整存量融资的还款节奏和期限,稳定现金流,保障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完成304.95亿元有息负债的期限调整工作,其中包括公开市场债务融资12笔,涉及本金117.95亿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说明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但受归还到期有息负债金额增加、新增融资上账金额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减少约169.5亿元。同时受预售监管资金使用受限及融资受限因素影响,金融机构及项目合作方股东对项目公司资金调用较为谨慎,对项目资金监管加强,公司可自由动用货币资金减少。

同时,公司因流动性阶段性紧张导致未能如期偿还部分债务,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可能会因逾期债务面临承担担保责任、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响应债权人的合理诉求,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

近期房地产行业政策有所放松,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已出现边际改善趋势,受政策传递时效性的影响,行业销售回款企稳回升尚需时日,公司现金流仍存在阶段性承压。但公司专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拥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扎实的运营开发能力,项目围绕“三圈一带”城市群深耕分布,凭借充裕的可售资源,公司将着力改善现金流情况,缓解阶段性紧张问题。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说明

为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障股权债权投资者利益、保障购房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员工队伍稳定,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坚持“一稳二降三提升”的经营发展策略,努力推进“保交楼、保生产、保稳定、促转型升级”工作,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公司加快实现良性循环。将采取以下六个方面的关键举措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一是稳定生产经营保障交付,二是多措并举提振销售质量,三是妥善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四是保护既有资产安全,五是用好股权融资引进战投,六是着力促进业务转型升级。

近期,中央政府和部委多次强调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行业企业要充分发挥国民经济的“顶梁柱”和“压舱石”作用。董事会将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推动公司落实上述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经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正在积极沟通、协调和争取政府纾困政策支持,特别是针对缓解公司短期资金流动性压力、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和盘活各类监管资金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截至2023年4月末,公司各区域公司已累计获批国家及地方政府专项借款资金额度超35亿元,其中超24亿元可用资金已拨付至项目公司,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项目层面的短期资金流动性压力。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证券代码:000656公告编号:2023-05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对其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控股子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该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担保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开睿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睿腾”)接受光大银行重庆分行提供的35,000万元贷款,贷款余额10,478.91万元,本次延长还款期限2.5年。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昌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昌立”)、重庆蓬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蓬得”)、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弘景”)、重庆金科中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中俊”)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重庆金科、重庆市璧山区金科众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璧山金科众玺”)以其持有的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公司2023年1月13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为金开睿腾提供担保事项在该次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已使用担保额度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附表2。

2、公司接受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服务”)提供的借款150,000万元,期限2年。重庆恒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恒春”)、赣州金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金晨”)等多家控股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财产为公司提供让与担保,重庆市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耀”)、重庆住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住邦”)等多家控股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物业收益权转移给金科服务为公司提供担保,内江金科弘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金科弘峻”)、遂宁金科弘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金科弘鼎”)等多家控股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3、公司公开发行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21金科地产SCP004”),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遵义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遵义葳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质押给“21金科地产SCP004”,对应债权金额8亿元,对应债权到期日2023年6月16日。

4、公司公开发行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20金科地产MTN001”),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金科长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科长信”)将其持有的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及南昌华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华翔”)将其持有的江西中农房投资置业有限公司33股权质押给“20金科地产MTN001”,对应债权金额10亿元,债权余额8.5亿元,对应债权到期日2023年7月30日。

5、公司公开发行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20金科地产MTN002”),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金科长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科长信”)将其持有的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及南昌华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华翔”)将其持有的江西中农房投资置业有限公司33股权质押给“20金科地产MTN002”,对应债权金额10亿元,债权余额9亿元,对应债权到期日2023年8月25日。

6、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行的申万宏源-金科股份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金科优01”),根据《关于申万宏源-金科股份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022年第二次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遵义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遵义葳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质押给“金科优01”,对应债权金额10.5亿元,债权余额9.975亿

[1] [2] [3]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