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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遵义绥阳县洋川街道上半年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27人)

发布日期:2023/4/25 14:50:25 浏览:124

来源时间为:2023-04-25

绥阳县洋川街道2023年上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附件1:绥阳县洋川街道2023年上半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

附件2:绥阳县洋川街道2023年上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xls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及《中共绥阳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绥组通〔2022〕24号)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上半年绥阳县洋川街道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绥阳县洋川街道2023年上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选聘程序、公开选聘结果“三公开”制度。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选聘社区工作者27人,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绥阳县洋川街道2023年上半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聘对象

2023年以前毕业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体学历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学历和符合社区工作者岗位要求相关条件及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兵源地或生源地为绥阳县的退役军人、在绥阳县服务期满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连续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至《选聘简章》发布之日(含当日)仍在读的2023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7.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选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9.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10.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11.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12.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的,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发布选聘简章

2023年4月21日,通过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洋川街道工作动态栏目发布《选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未在报名规定时限报名的,不予受理。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洋川街道、绥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次选聘不设置开考比例,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岗位表》,并在现场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绥阳县洋川街道2023年上半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2.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考生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报名表》、相关承诺书等内容,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报考过程中,考生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学历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学历随时取消资格。

二是考生如因学历、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选聘简章》资格条件,在选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备案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现场报名地点

绥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

5)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及居民户口簿。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绥阳县服务期满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连续1年以上(截止2023年4月)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社区出具的书面证明。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文件和表彰证书。

资料一律在报名时提供,报名截止后不予受理。

5.缴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科目:《综合知识》

3.考试形式:本次选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查询: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洋川街道工作动态栏目公布,笔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和方式,同时也请关注“和谐幸福洋川”和“绥阳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考试相关信息。

5.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成绩查询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洋川街道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笔试成绩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洋川街道工作动态栏目发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环节不进行递补。

笔试结束后,无考生通过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通过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洋川街道工作动态栏目发布。

二)面试

严格按照《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将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面试工作由绥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统一按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该岗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和名次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有社区工作经验、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表彰的人员的顺序优先确定名次,若无以上相关类别对象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招考计划数,按照总名次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总名次排序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通过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洋川街道工作动态栏目发布。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绥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对像,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1.按各岗位选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时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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