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遵义 > 企业单位 > 正文

2023遵义绥阳县洋川街道上半年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27人)

发布日期:2023/4/25 14:50:25 浏览:126

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提交书面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洋川街道党工委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审核后,由洋川街道党工委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

十、试用期及薪资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社区工作者试用期的薪酬待遇按照《绥阳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执行。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后薪酬待遇根据学历、工作年限、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和考核晋级等情况进行调整。

十一、有关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2.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选聘简章》规定,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

3.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选聘资格。

6.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均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洋川街道工作动态栏目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8.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1日

原文标题:绥阳县洋川街道2023年上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

上一页  [1] [2]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