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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区燃气有限公司50股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4/24 17:23:13 浏览:299

割日之间的净资产减少,由播州公司在当年或以后年度的股利分红中通过股利优先分配的方式向四川华油补齐;若股权交割期净资产增加,由播州公司在当年或以后年度的股利分红中通过股利优先分配的方式向贵州燃气补齐。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强保障公司天然气稳定供应,减少天然气供应保障不确定性因素,有利于加快实现公司多元化供气格局,深化公司与四川华油长期合作关系,有利于推进“川气入黔”战略。本次股权转让后,播州公司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财务无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区燃气有限公司50股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播州公司”或“标的公司”)50股权转让给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区燃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其股权结构的变化将导致此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为合资经营,并未导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等的改变。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转让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区燃气有限公司50股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加强保障公司天然气稳定供应,减少天然气供应保障不确定性因素;本次交易的出售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无异议。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03证券简称:贵州燃气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10084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91,689.19元,同比下降85.54。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621,049.04元,同比下降51.4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62,104.9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558,944.14元。截至2022年末,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709,796,236.91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2年,受到能源供应形势严峻、房地产行业下行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491,689.19元,同比下降85.54;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621,049.04元,同比下降51.44。公司所处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和贵州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为了紧跟行业发展和保障贵州省社会经济发展用能需求,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敷设输气管道、建设天然气储配设施以及采购气源,确保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气源采购、天然气设施投资建设、借款及其利息偿付等。

四、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综合考虑当前经营状况、所处行业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系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气源采购、天然气设施投资建设、借款及其利息偿付等。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所处行业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03证券简称:贵州燃气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10084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贵燃转债”2023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日期:2023年5月12日?

本次会议债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0号)核准,贵州燃气于2021年12月2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4号文同意,公司1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贵燃转债”,债券代码“110084”。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贵燃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贵燃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11:00

(三)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98号贵州燃气大营坡办公区2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5、确认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须提前向公司递交参会回执(详见附件2),参会回执递交的时间截止点为2023年5月10日16: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转让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区燃气有限公司50股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二)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9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10日下午16:00前送达至公司),并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代表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未偿还的“贵燃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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