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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黔府办发〔2015〕3号)

发布日期:2016/11/24 4:23:34 浏览:1222

中原经济区通向环渤海经济区的东向物流服务主通道;依托贵昆铁路、贵阳至昆明客运专线、贵阳(林歹)至纳雍铁路,以及规划建设的纳雍经六盘水至攀枝花铁路等,构建连接云南桥头堡通向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西向物流服务主通道。依托德江至习水、江津经习水至古蔺高速公路,以及规划建设的衢州至丽江铁路昭通至黔江段等,加快构建连接毕节市、遵义市、铜仁市的黔北物流通道;依托兴义至榕江高速公路、都匀至安顺高速公路,以及规划建设的兴义至永州铁路等,加快构建连接黔西南州、黔南州、黔东南州的黔南物流通道;依托松桃至铜仁、沿河至德江等高速公路,以及规划建设的涪陵至柳州铁路等,加快构建连接铜仁市和黔东南州的黔东物流通道;依托毕节至织金铁路、盘县至兴义、纳雍至晴隆和都(匀)香(格里拉)高速公路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等高速公路,以及规划建设的毕节经六盘水至兴义铁路等,加快构建连接毕节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的黔西物流通道。着力优化“一干十三支”的民航机场布局,推进机场货运区建设,健全机场货运体系。积极拓展覆盖全国、连接世界主要枢纽机场的空中货运网络,推进航空公司增开至国内枢纽机场的主干航线,拓展国内货运机航线和国际直飞客货航线。(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十三)着力推动以公路港模式为重点的公路运输网络体系建设。大力支持“智能公路港”发展,加快打造以贵阳为枢纽中心,以遵义、六盘水、都匀为一级基地,以毕节、铜仁、凯里、兴义等为二级基地的全省智能公路港网络体系,建成全国领先的示范型“智能公路港”物流平台网络,推动全省物流业转型升级和一体化物流体系构建,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十四)加快健全完善多式联运网络体系。加快重点铁路、口岸公路、内河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集约、节约利用通道资源,强化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加快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在各节点的衔接、协调,重点推进具有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多式联运枢纽建设。积极推进省内道路运输企业和铁路部门深度合作,加快构建铁路快速转运体系,制订跨站跨区域应急分流分卸、急速转运方案,建立货场快速转运机制,在改貌物流中心、遵义阁老坝、黔南福泉、黔东南羊坪等铁路货运枢纽加快公铁联运设施建设,推动公铁联运发展。依托乌江、清水江、南北盘江-红水河、赤水河沿岸港口,加快大宗物资水陆联运发展,启动集装箱铁水联运物联网建设。在双龙临空经济区加强空陆联运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空陆联运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十五)着力推进以智慧物流为重点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依托大数据,加快推进智慧物流云、智慧交通云、电子商务云建设,打造全省统一的物流信息公共服务系统平台,支持平台开展多种服务,鼓励物流信息的互通互换,促进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协同和联动,提高物流服务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强物流节点内部的物流装备设施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交通货运信息、物流供需信息、网上物流在线跟踪、物流投资项目等信息互通共享。支持物流企业采用物联网等物流新技术,实现企业、车辆与互联网的即时连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十六)加快发展快递和城乡配送网络体系。支持快递业与民航、铁路、公路等运输行业联动发展,积极发展高铁行包和快运班列运输;推动快递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培育一批电子商务和快递业联动发展示范企业;加快建设省级快递物流园区及各市(州)快递物流枢纽,建设覆盖全省的快递物流中心网络,打造低成本和现代化的快递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便捷高效、竞争有序、技术先进、服务优质、覆盖城乡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在大中城市发展面向流通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化协同配送物流服务,规划建设一批公用型货运枢纽和多式联运配送节点,合理布局物流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站点三级网点,加强末端配送网点、配送停车和装卸场地设施建设,推广共同配送、“网订店取(送)”等创新模式。各市(州)、贵安新区要结合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出台方便物流配送专用车辆在中心城区通行和停靠的具体政策,定期开展城市配送运力投放需求调查,完善运力投放标准、规模和计划,合理规划和设定配送车辆通行区域和时段,合理确定配送车辆停靠卸货区域,推广港湾式路边停靠卸货作业模式和快速卸货技术,完善配送车辆通行、停靠有关的交通标志、标线。完善城市配送车辆技术标准和通行管理,统一车辆标识,允许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电动三轮车等小型运输工具合法合规实施终端配送作业。支持发展农资和农村消费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引导邮政企业、物流企业充分利用农村邮政网络、农村客运班车开展农村物流服务,与电商合作发展电商小包等新型邮政业务,逐步建成“县级分拨中心、乡镇物流场站、农村物流网点”配送网络,推动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供销社、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十七)强力推进物流园区建设。依托“5个100工程”,在重要交通枢纽规划建设综合服务型、货运枢纽型物流园区,在产业发展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建设能矿、资源深加工、建材、轻工等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在主要城市周边建设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在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区建设口岸服务型物流园区。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物流园区,发挥物流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省物流通道重要枢纽规划建设一批公路物流中心、铁路物流中心、水运物流中心、航空物流中心和快递分拨中心;在产业园区、城市综合体推进专业物流中心建设;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流通节点,通过国家投资示范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增加对粮食仓储设施的投入,加大“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力度,支持大宗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冷藏保鲜、冷链运输等设施建设,完善冷链物流网络。在每个县(市、区、特区)配置1-2个分拨配送中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加快构建重点突出、协调发展的现代物流业发展格局

十八)优化物流空间布局。充分发挥贵阳作为国家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的作用,重点发展总部基地、空港物流、保税物流、快递物流、会展物流,加快供应链管理技术和物流信息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建设以贵阳为核心、贵安新区和安顺为次核心的“贵阳大都市物流圈”。加快推动“遵义物流枢纽”装备制造物流、商贸物流、快递物流、农产品物流发展,积极推广供应链管理技术,形成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次中心;根据地方发展特点和需求,推动建设毕节、都(匀)凯(里)、六盘水、兴义、铜仁区域性物流枢纽。依托贵州省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和交通干线网络布局,在重要交通枢纽和产业集聚区域,打造一批综合性物流和生产性物流县域节点城市,加快分拨中心、仓储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重要县城为骨架的物流节点网络,健全全省物流空间布局结构。(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六、切实改善现代物流业发展环境

十九)完善市场准入和后续管理制度。在物流领域全面实施“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取消不必要的前置性审批。严格落实物流企业登记首办责任制、业务办理限时制、“审核合一”等制度,对物流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以及其他特殊事项,根据企业需要开辟注册登记“绿色通道”或实行电话预约上门和全程跟踪服务。清理、归并和精简物流领域各类行政审批和许可项目,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法人机构申请的资质,物流企业总部统一申请获得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获得;涉及物流企业的非行政审批一律取消。允许物流企业经营网点设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加强对物流企业经营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和考核制度,推动物流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建立集合工商、税务、交通等部门和物流协会、服务客户等多方面的物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违法物流企业名单(“黑名单”)制度,对采取恶性竞争、不诚信的物流企业,责令整改或取消经营资格(资质)。在部分专业物流领域开展试点示范,初步建立分类监管和失信惩戒机制。(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十)切实减轻物流企业负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有关规定,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5号)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物流企业,到2020年12月31日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将小型微利物流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对小微物流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对涉及物流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贵阳海关、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十一)改善物流车辆交通管理。规范涉路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涉路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一事不再罚制度和罚款收缴分离制度。切实加强货运车辆生产改装、登记检验和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审核把关、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企业信用奖惩等重点环节监管,建立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联席会议机制,统一治超标准,开展联合执法,严查超限超载行为。简化道路运输物流企业运输证年审手续,优化审验程序,允许异地年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要抓紧研究优化调整我省公路通行收费标准的政策措施,延长高速公路收费年限,完善降低公路收费标准体系。加快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全国联网工作,提高运输车辆通行效率。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积极拓展绿色运输通道,研究提出扩大物流运输绿色通道的适用品种和范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大资金和用地扶持。加大政府资金对物流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积极争取将我省规划的重大物流设施项目纳入国家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确定的重点物流工程;统筹省级用于物流业发展的各专项资金,对重大物流设施项目积极给予支持。属于物流园区建设项目的,可享受全省产业园区建设优惠政策。对在物流园区经营的企业,进一步加大在项目、资金和政策上的倾斜。加大用地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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