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卢俊,蔡志刚)
2016-08-0200:00:00来源:保监会网站
经查,都邦财产份有限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存在虚列营业费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我局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对该公司罚款12万元。
时任该公司总经理卢俊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蔡志刚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局决定对卢俊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对蔡志刚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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