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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发布日期:2016/6/3 16:22:41 浏览:1780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

黑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公告编号:2016-00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79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5号楼一楼贵宾会见厅2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尹峻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2、3、4、6、7、8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2、本次审议的议案1、2、3、4、6、7为特别决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慧君律师、王文辉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5日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18证券简称:中国平安公告编号:临2016-002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熊佩锦先生及刘崇先生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许可〔2016〕15号)。据此,熊佩锦先生及刘崇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委任自批复之日2016年1月8日起生效,范鸣春先生及吕华先生亦于该日退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范鸣春先生及吕华先生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无意见分歧,及并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而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的事项。

本公司对范鸣春先生及吕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作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亦欢迎熊佩锦先生及刘崇先生加入本公司董事会。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1318证券简称:中国平安公告编号:临2016-003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信托披露2015年度未经

审计财务报表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同业拆借市场成员披露2015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通知》(中汇交发〔2015〕479号)的规定,本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2015年度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将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进行披露。

平安信托2015年度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请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告附件。

鉴于平安信托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未经审计,股东和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1318证券简称:中国平安公告编号:临2016-004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如下控股子公司的期间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

(人民币万元)

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将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irc.gov。cn)和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www。ir.pingan。com)上发布,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900股票简称:长江电力公告编号:2016-003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5月6日审议通过《关于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项的议案》。2015年8月20日,公司接到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358号),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60亿元人民币,自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16年1月13日,公司完成2016年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中票)的发行。本期中票发行总额为30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3.04,期限为5年,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募集资金主要是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以改善务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本期中票由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附息方式公开发行。本期中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待偿还中期票据总额为60亿元人民币。

本期中票发行的有关文件在上海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公告,网址分别为www。shclearing。com和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股份有限公司

新签投资 EPC总承包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601186证券简称:公告编号:临2016—00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新签投资 EPC总承包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下属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局集团”)与遵义市高铁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签署遵义市高铁新城建设项目投资 EPC总承包合同。工程包括遵义市高铁新城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中的遵义东站东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以投资 EPC模式实施,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工程总投资概算约60亿元(其中含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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