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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发布日期:2023/4/26 13:22:49 浏览:79

来源时间为:2023-04-25

摘要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蒙丽珍

本人作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蒙丽珍

本人作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履职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召开股东大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本人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9次,共出席会议9次,其中现场出席会议3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6次,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5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了3次股东大会。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意见类型

2022年1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对聘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2.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3.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4.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6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6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调整并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0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1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新增公司下属子公司皇氏集团遵义乳业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2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2.关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同意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就年报问询函第1题第(4)项、年报问询函第12题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检查公司日常运作相关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外担保、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检查信息披露事务相关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主动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信息并及时反馈,使管理层充分了解市场关注和中小投资者的要求,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投资者服务的成效。

五、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与评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积极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管年薪事宜进行了审核,对股权激励对象的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

(二)考察和建议

2022年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财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并持续跟踪关注,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建议公司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工作方法和途径,有效管控运营风险,发挥预警职能,提升公司化解和抵御重大风险能力,促使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六、其他事项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2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将继续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谨慎、勤勉、尽责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蒙丽珍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梁戈夫

本人作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运用本人企业管理领域的丰富经验,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召开股东大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本人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9次,共出席会议9次,其中现场出席会议3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6次。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5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了6次股东大会。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意见类型

2022年1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对聘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2.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3.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4.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6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6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调整并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0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1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新增公司下属子公司皇氏集团遵义乳业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2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2.关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同意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就年报问询函第1题第(4)项、年报问询函第12题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检查公司日常运作相关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投资项目的进度等,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信息披露事务相关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主动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信息并及时反馈,使管理层充分了解市场关注和中小投资者的要求,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投资者服务的成效。

五、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结和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薪酬进行了审核,并对股权激励对象的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

(二)考察和建议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对于绿色能源、低碳转型的号召,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可持续发展目标,以“农光互补”、“牧光互补”延展至光伏业务领域赋能主业,应进一步加快光伏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尽快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其他事项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2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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