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一)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仙桃一期年产10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遵义2-2期年产3.4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韩国忠州1-2期年产1.5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工程装备一期项目、补充主营业务所需流动资金,全部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主要产品属于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中“二次电池材料制造”中的“镍钴锰/镍钴铝三元材料”。同时,NCM三元材料属于《中国制造2025》鼓励发展的“节能与汽车”领域。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公司属于第四条规定的“领域”。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处行业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二)募投项目将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的持续提升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的供应能力,加强产业链延伸,增强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是公司为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响应下游客户日益扩张的产品需求而做出的重要布局。未来,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公司将继续保障研发投入强度,保持领先优势,新建研发实验室及实验产线、采购先进实验设备设施、引进科研人才等措施为研发团队进行前沿研究和新产品测试提供更加有力的环境,进一步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
五、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方向,有助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公司科创属性,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宁波容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