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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9/3/15 18:05:37 浏览:374

来源时间为:2019-02-18

本报讯(记者徐飞)近日,市政府印发《遵义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通知,对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按照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该《实施细则》涵盖了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救助标准和救助流程等内容,救助对象主要为具有本市户籍或在遵义市领取居住证的0—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经康复机构评估具有较好康复价值的救助对象,年龄可延长至14周岁。

同时,按照应救尽救的原则,将重点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以及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救助的内容和标准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适配等。

其中手术类方面,手术费补助每人不低于15000元标准。手术费用不足15000元的,结余费用在项目中综合调剂使用;康复训练方面,每人每年补助训练费不低于15000元标准,每年训练时间为6—10个月;辅助器具适配方面,装配假肢、矫形器,平均每人补助5000元(含部件材料及制作费用),助听器每人补助不超过6000元(含全数字助听器2台、验配及1年内调试),人工耳蜗产品每人补助不超过5万元。

此外,救助流程分为筛查、申请、审核、服务四个环节。筛查环节由市、县级残联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残疾儿童初筛,建立初筛档案,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进行实名制管理。申请环节,由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康复救助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在审核环节中,县级以上残联对残疾儿童监护人提交的康复救助申请,应根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审核、认定,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必要时由市级残联和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疗、康复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康复需求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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