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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泰豪科技:关于转让持有的遵义市高新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7/26 8:02:03 浏览:453

股票代码:600590股票简称:编号:临2016-006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持有的

遵义市高园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遵义市汇川区需对遵义高新片区统一规划,且公司拟收回投资,集中

资源发展公司主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遵

义高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高新”)20的股权转让给遵义经

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经济开发公司”),转让价格

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由于遵义市汇川区需对遵义高新片区统一规划,且公司拟收回投资,

集中资源发展公司主业,公司拟将持有的遵义高新20股权转让给遵义经济开发

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元)。

(二)公司已与遵义经济开发公司就上述转让事项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权转让协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遵义

市高园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四)本次交易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

的尽职调查。

1、公司名称: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遵义市汇川区高坪镇新黔村(210国道旁)

法定代表人:方泽彬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国

有资产管理;土地开发整治;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基础产业的投资建设.

运营;保障房建设(只涉及政府农民集中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物业管理;

政府授权的公共设施特许经营;物流服务;建材、园林绿化材料销售)。

遵义经济开发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28日,属国有独资企业,截至2015

年11月30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

股权比例

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009505590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大道中段

100

2、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及财务情况

遵义经济开发公司主要业务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基础产业的投资建

设、运营;保障房建设(只涉及政府农民集中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物业管

理的业务。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如下(2013年、2014年的财务数据经审计,2015

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13年

2014年

2015年9月30日

总资产

188,165.74

316,686.02

327,544.14

净资产

132,042.34

204,307.48

216,588.86

营业收入

22,014.24

29,787.34

12,993.80

净利润

8,575.39

12,168.96

4,281.38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持有的遵义高新20股权。

2、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

3、交易标的情况简介及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遵义高新设立于2011年4月26日,法定代表人:朱华,注册地址为遵义市

汇川区汇川大道北段333呈,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主要从事遵义高

园区内高新技术项目及创业型、中小型企业的引进,智能节能工程设计的施工,

自有房产的租赁,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和代理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遵义高新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4,552.69万元,净

资产10,369.40万元,2014年全年营业收入1,796.37万元,净利润425.84万

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遵义高新经贵州恒信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的总资产为51,971.13万元,净资产14,113.41万元,2015年1月-9月营

业收入9,504.03万元,净利润3,730.89万元。

4、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经过遵义播南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9

月30日,采用的主要评估方法为成本法。交易标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率()

资产总计

51,971.13

60,559.52

8,588.39

16.53

负债总计

37,857.72

37,857.72

0

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4,113.41

22,701.80

8,588.39

60.85

主要增减值的资产项目为:(1)存货---产成品(库存商品):增值

85,375,642.45元,主要为土地增值及厂房增值;(2)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增值608,711.94元,主要为盘盈资产增值;(3)固定资产---车辆:减值

100,430.64元。

5、交易标的定价原则

经遵义播南资产评估事务所《资产评估报告书》(遵播南资评字[2015]053

号),遵义高新截至2015年9月30日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22,701.80万元;经贵州

恒信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黔恒信源审字[2015]71

号),遵义高新截至2015年9月30日净资产为14,113.41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以上数据为参考,经公司和遵义经济开发公司协商,确

定遵义高新2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遵义高新20股权

(二)转让价格: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2015年9月30日遵义高新经审计和评估的净资产为参

考,经公司和遵义经济开发公司协商,确定遵义高新2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肆仟万元整(40,000,000元)。

(三)支付方式:

遵义经济开发公司在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七天内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

支付给公司。

(四)股权过户:

公司在收到遵义经济开发公司股权转让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遵义高新

20股权过户至遵义经济开发公司名下。

(五)违约责任:

1、遵义经济开发公司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则按照应付款项金额的日万

分之三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2、公司收到遵义经济开发公司股权转让价款后,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每逾期一日,则应按照遵义经济开发公司已支付

款项金额的日万分之三向遵义经济开发公司支付违约金。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不存在为遵义高新提供担保、委托遵义高新理财的情况,也不存在

遵义高新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本次交易有利于收回投资,集中资源发展公司主业。本次交易预计给公

司2016年度贡献利润人民币1,800万元-2,300万元,具体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

认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遵播南资评字[2015]05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黔恒信源审字(2015)71号《审计报告》。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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