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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5/4 14:46:23 浏览:223

的选择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2、关联租赁定价原则:公司向关联方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租赁房屋定价系参照其周边租赁房产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处于周边办公楼租赁价格正常区间内。

3、关联人向公司提供借款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融资成本及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认借款年利率为7,该利率水平合理公允,且公司无相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接受信息化、租车、餐饮、咨询等服务定价原则:公司接受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信息化、租车、餐饮、咨询等服务,是交易各方通过市场竞争和综合比较的选择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5、采购原材料定价原则:公司与成都海通川之间的关联采购,是交易各方通过市场竞争和综合比较的选择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之签订协议,按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具有明确的定价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资产、业务、技术、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预计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交易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4证券简称:中锐股份公告编号:2023-01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3,866.20万元,占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2.05。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3,866.2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83,866.2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2022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为83,891.86万元。其中:

(1)本期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53,539.82万元。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2)本期其他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44.56万元。

其他应收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3)本期长期应收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30,327.65万元。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其他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本期应收票据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68.95万元。

应收票据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2、存货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公司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本公司将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277.75万元。

3、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期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303.40万元。

四、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独立董事同意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4证券简称:中锐股份公告编号:2023-013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均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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