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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研究生11人公告

发布日期:2017/8/8 18:20:52 浏览:402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师结构现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11名。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职位、数量、专业及条件

一)公开招聘对象、职位、数量及专业

1.招聘对象: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户籍不限。

2.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名,管理人员1名。招聘的职位、数量、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遵义医专201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职位表》(见附件)。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8日-1997年8月17日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且提供近两年年度面试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和环节进行: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zyrs.gov。cn)、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zunyihr)、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zunyiyizhuan。com)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8月17日—2015年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考生需提前自行下载并填写完善《遵义医专201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并带上下列材料:①相关学科毕业证、学位证;②能证明个人业绩和专业能力的各类获奖证书;③有效《居民身份证》;④单位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报名地点:考生带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责任自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青教公寓405室进行现场报名(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平安大道校园路2号)。

咨询电话:0851-28776262、0851-28776219、0851—28776224(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法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5贵州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研究生11人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贵州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遵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贵州高等专科学校、贵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贵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贵州幼师高等专科学校、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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