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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招24人】

发布日期:2016/12/27 12:49:01 浏览:407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充实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力量,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6]6号)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职位

招聘书记员24名(见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检察院工作,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27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社会学类专业;

6.熟悉计算机及现代化办公设备操作,熟练掌握使用办公软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

2.曾经吸贩毒、参加邪教组织的;

3.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开除(党籍、学籍)处分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在职人员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8.不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的;

9.有其他情形不适宜聘用到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一楼信访室(市检察院门卫室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325号),联系电话:0851-28653968、28682451。

四)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填写完整的《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1张及电子档(相片文件按jpg格式、20KB以下、姓名 身份证号命名准备)。代为报名的,代报者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委托报名材料一份,受委托人的报名行为视同报考人员本人,所提交填写资料出现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当场对报考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审查,资料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如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同时领取报名确认表。

七)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之比必须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否则减少招聘职位计划数。调减情况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遵义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八)领取准考证:报名通过人员请于2017年1月4日(上午9:00-11:45,下午14:10-17:0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确认表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代领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确认表。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016贵州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招24人】》相关参考资料:
遵义市武警支队2016、遵义市2016重点工程、2016年遵义市党代会、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贵州省遵义市、贵州遵义市、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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