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委党校现有人才队伍现状,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遵义市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范围
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户籍不限。
1、遵义市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部1名,管理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职位代码:101。
2、遵义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1名,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近现代史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职位代码102。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和环节进行: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和遵义市委党校网站(www。zyswdx.gov。cn)通知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开招聘等有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1—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遵义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地点:新蒲新区乌江大道1号遵义市委党校综合楼A-614房间)。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当场填写,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3)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必须真实、准确);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照片5张。
4、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