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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6/12 12:03:36 浏览:1134

4000万元,占实收资本40%;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金出资3000万元,占实收资本30%,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现金出资1000万元,占实收资本10%。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和泰豪集团以1元每注册资本的价格投资设立遵义高新产业公司。根据《遵义市高新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投资协议》,遵义高新产业公司将在遵义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核心区域高坪镇投资建设高新产业园,力争将园区打造成为中国西部高新技术产业园和现代园区管理模式、品牌和技术输出的基地。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产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探索智能节能技术及产品的集成应用,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8日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遵义市高新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周钟山先生、熊墨辉先生、张蕊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及公平性发表了意见,认为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三、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四、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泰豪科技股份、泰豪软件股份、董事会决议、永利股份董事会、董事会临时决议、学校董事会决议、洛钼集团董事会决议、泰豪科技、泰豪集团 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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