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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贵州遵义新蒲新区第二次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公告(9人)

发布日期:2024/2/7 18:43:08 浏览:32

来源时间为:2023-12-01

为进一步强化新蒲新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经新蒲新区管委会批准,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制警员)。为确保招聘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进,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规定,制定简章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能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及人数

此次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共9名,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新蒲新区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须服从岗位调整。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三、招聘条件和加分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品行端正,热爱警务辅助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报考年龄要求: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2月12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学历要求: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条件

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同一事项多次获得表彰奖励的不能重复加分,以级别奖励计入加分;加分在笔试后计入考试得分总成绩中。

1.退役军人(含消防救援队员)加1分;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的一次加2分;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一次加3分;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加4分。

2.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加2分。

3.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加3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考时将加分事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中。经复核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加分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的,一律视为无加分项不予加分;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打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9:00至2023年12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e.jxrcrsksta。com/exam?examId=106)进行报名。在仔细阅读本简章后,按报名步骤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在网上报名系统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个人报名相关信息。

(2)报名时,考生按照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新蒲新区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及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加分印证资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

(3)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报考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或者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新蒲新区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

(5)本简章内时间界限界定均以2023年12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龄认定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依据。

(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9:00至12月13日17:00,审核人员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本《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所需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网上报名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3份《新蒲新区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留存,供现场资格复审、加分审查确认等环节使用。

(三)网上缴费。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于2023年12月7日9:00至12月13日18:00在网址(https://e.jxrcrsksta。com/exam?examId=106),进行缴费,缴费后即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报名者主动放弃或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后续任一招聘环节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调减或取消。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将在“新蒲公安”“新蒲交警”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退还报名费。

(五)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人员,应在2023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5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e.jxrcrsksta。com/exam?examId=106),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打印准考证而不是报名表)。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此准考证将作为本次招聘各环节考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建议打印多份备用),准考证遗失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五、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内容

(一)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体能考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计算总成绩。体能考试、笔试、面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 加分 面试×30 体能×30。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新蒲公安”“新蒲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考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政治理论、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总分100分)。

4.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审查内容包括身高测量和资料审核。身高测量由现场医务人员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身高测量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后续资料审核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新蒲公安”“新蒲交警”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相关信息,查看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资格复审对象。按笔试成绩占比折算后与加分之和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考生出现笔试(含加分)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则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新蒲新区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2023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并书面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份;

(5)加分人员须提供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程序进入下一环节。

(2)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身高在资格复审现场经医务人员测量后,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的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退费。

(4)资格复审结束后,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岗位,该岗位取消。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新蒲公安”“新蒲交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新蒲新区2023年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政工室)反映。

(四)面试

考生凭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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