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4-15
原标题:PR遵道桥:2015年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公告
债券代码:127186.SH债券简称:PR遵道桥
2015年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22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债权登记日:2022年4月26日
l债券付息日:2022年4月27日
遵义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遵义市道路桥梁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5年4月27日发行的2015年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4月27日开始支付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6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
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5年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PR遵道桥,127186。
3.发行人:遵义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遵义市
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9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八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5]520号文件批准发行。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票面利率为6.10。
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4月27日至2023
年4月26日止。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
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
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5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6日,逾
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6.1。
3.债权登记日为: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
的债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26日。截至上述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
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
息。
4.付息日:2022年4月27日。
三、付息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
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
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
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
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
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
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或中证登上
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债券利
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
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
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
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
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
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
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PR遵道桥”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
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
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自2018年11
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
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
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遵义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遵义市
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仕芳
联系电话:0851-28229410;0851-28220410
2、主承销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大厦
联系人:孙炜
联系电话:15311824585
3、托管人: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金融大街10号
联系部门:登记结算部
联系电话:010-88170759、010-88170827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以下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