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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交易在阳光下运行遵义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发布日期:2017/6/4 23:02:20 浏览:881

摘要:(四)建立了五个层次立体监督监管监察体系,实现了交易关键环节可控制,违规交易痕迹可追溯。对接省评管办,积极开展遵义片区综合评标专家库扩充,最大限度实现评标专家分类明晰、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评标公正。

2014-08-1217:34:16.0让交易在阳光下运行遵义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的探索与实践改革合力;风险防控;市场化改革;深化改革;评标专家;运行效果2886市州新闻

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能,构建反腐倡廉防范体系、深化“反腐治本控源”,改善投资环境,遵义市通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根本上扭转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分散承办、多头监管、管办不分的局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阳光交易”。

一、交易中心的诞生

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遵义市于2012年3月2日开始筹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年5月15日正式揭牌运行,9月24日率先通过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验收。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后,成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编50人,设综合业务部、保证金管理部、工程建设招标部、国土资源交易部、产权交易部、政府采购部、风险防控部、信息部等8个正科级内设机构。随后,市委、市政府彻底将原住建局下属的遵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办代管的遵义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下属的遵义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和市工能委的产权交易职能等机构和职能连人带编整体划转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交易中心共有42人,办公场地2700余平方米,设置了1个受理大厅、6个开标厅、1个电子竞价厅、34个独立封闭式评标室、2个封闭竞争性谈判室、1间过渡资料室、1间交易档案室、1个询标室、1个专家抽取室、1间专家休息室、1间会议室、1间电子监控室、13间办公室及自助服务、机房、档案室、金融服务中心等辅助用房。

二、产生的成效

(一)建立了“三权分立”架构,实现了交易监督制衡。按照“一委、一办、一中心”的模式,建立了“规则制定—规则执行—执行监督”的权利分配架构,实现了相互制衡和管办分离,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权力的正常健康运行。从市级顶层设计上理顺了权力制衡结构,着力解决了“集中腐败”可能的权力空间和体制土壤,由市公管委(含公管办)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行交易管理规则,并根据交易管理规则细化形成交易具体流程和细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规则的执行监督;市监察局负责对市公管办规则制定、行业主管部门规则监督和交易中心规则执行进行全方面的监察。

(二)建立了标准化的运作机制,实现了各方主体有序运转。在实现“三权分立”架构的体制基础上,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的招标人、投标人、专家、中心平台、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等各方主体在政策法规和遵义市规范性制度体系框架内同一标准、同一规则、同一系统、同一平台有序、高效运转,全部交易统一阳光运行。市公管办出台了26项管理性制度,建立了标准化的运作模式。

(三)统一了评标专家管理,规范了专家评标行为。根据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统一的评标专家管理标准,建立了评标专家“准入、退出、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等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评标专家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竞争的招投标评判机制。目前,该中心正在操作将本行政区域政府采购库内评标专家纳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进行统一管理。

(四)建立了五个层次立体监督监管监察体系,实现了交易关键环节可控制,违规交易痕迹可追溯。第一层次:市人民政府和市公管委制定《遵义市政府交易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包括招投标公告、资格审查、筛选、评标办法、专家选择、合同签订及履行、执行监督等各环节操作性强的规范性配套制度,形成覆盖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市公管办通过统一规范性制度体系、统一监督执法体系和统一投诉处理机制,实现投诉一条道、处理一条龙,真正实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第二层次: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企业资格审查制度、招投标过程的操作监管制度、竣工结算审查制度,组织开展招投标执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案件,遏制暗箱操作、黑幕交易、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和低预算中标高造价结算等违规现象。第三层次:市委制定了《违反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市纪委监察局利用交易全程监控和电子监察的有效手段,对交易项目进场受理、标书制作、造价核算、招标备案、网上报名、保证金收取、投标书现场解密、评标专家随机语音抽取、专家暗标评审、中标人候选公示、合同鉴证、施工压证管理等全程网上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监察,对网上违规行为留痕,电子监察系统实时预警,切实做到违规交易行为可追溯、证据可调查,将整个交易过程和交易行为置于立体监督监察之下。第四层次:由公开征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组成的社会监督员及社会各界对整个交易的最大化公开披露信息、各类投标企业基本信息、不良行为信息、中标企业公示信息等进行社会监督。第五层次:在市纪委监察局行政监察组的指导下,市交易中心风险防控人员对交易整个过程和环节进行内部风险防控和见证监督。

(五)“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改革再上新台阶。6月1日,投资400多万元建设的“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实现了各类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此举走在了全国前列,在省内更是首家,运行效果主要体现在十个方面:一是大幅度提升了资金节约率。目前已成功实施了遵义市文化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贵州航天风华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公租房建设项目等7个项目的电子招标,总计节约资金1525.32万元,最高节约率19.26,最低节约率4.49,平均节约率为11.19,节约率是传统招投标的16.22倍。二是有效防止了虚假招标和指向招标。招标文件全部使用电子固化文本,招标人只能按规定和要求逐项填写,不能对招标文件关键条款进行修改,解决了量体裁衣式的虚假招标和指向性招标行为。三是有效遏制了不良投标人串标围标行为。通过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等措施实现了投标人信息绝对保密,截断了围标、串标的信息源。并通过投标保证金基本帐户电脑自动比对,标书雷同性分析自动预警,投标企业关系自动比对预警等电子科技措施有效防止了串标围标行为。四是有效解决了挂靠投标和哄抬投标。投标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五大员”自动比对、投标文件自动清标和投标企业信息网站公开,使投标企业无法进行挂靠投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让投标人之间无法哄抬投标价格。五是有效杜绝了专家不公问题。评标过程采用专家独立评标、电子双暗标评标和评标痕迹倒查追溯系统,实现了“高考阅卷式”评标,专家不知道评的是谁、投标商不知道谁在评。六是有效建立了强大的数据支撑体系。配套建立了四大数据库,即:投标企业信息库、从业人员库、行业资质库、诚信库等,配套建立了交易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和不良行为管理信息动态监管机制,为保障电子化招标顺利进行提供了强大的数据支撑。七是提升了政府公信力。通过导航式固定交易运行流程、立体式全方位监督、异常和违规行为智能预警、违规痕迹可查可追溯等技术措施,有效防止了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交易中心违规操作的可能,保障招标投标工作程序合法、规范有序。招标投标五个关键环节全部在交易中心平台运行,清除了监督监控“盲区”和“死角”,极大地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八是有效降低了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实行电子招标后,施工和其他类标书费用分别为800元、500元,远远低于原代理机构出售的3000-5000元。同时,投标人还可以节约往返支出和其他隐性费用。九是吸引了更多诚信企业参与竞争。吸引了更多诚实守信、实力较强的投标人参与竞争。如文化小学综合楼施工项目就有28家投标人报名,远高于同类项目传统模式招标的投标人数。十是提高了办事效率。以前制一个招标文件大约需要15天时间,现在只需3至5天时间;以前投标人完成找中介、拿招标文件、交投标书、交保证金等工作需要来回奔波,现在只需坐在家里找一台电脑即可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改革合力不够。遵义市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方面创造了好的机制,但是这些好的机制还没有成为人们的习惯,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还有抵触情绪,个别领导和上级部门也不是很支持,改革合力还未真正形成,部门协作机制还不完善,集体研究解决问题的力度有待加强,改革推进仍有困难。

二是评标专家较少。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遵义片区专家队伍存在结构不合理、队伍数量不足等问题,造成部分专家多次评审几率较高,客观上增加了利益冲突的机会。如评标专家库中水利、园林、桥梁、机电安装等专业专家寥寥无几,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更是相当缺乏,而且项目主管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占有一定比例,导致选择面较窄,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三是“应进必进”落实不到位,规避公开招标问题依然存在。如个别单位为规避监督和监管,把应招标的工程项目分割成几个独立的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金额均在招标的规模标准以下,从而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扶贫开发工程、土地开发整治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政府投资BT项目、政府投资代建项目、部分交通工程、港口工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交易方面的行政单位资产出让、各类罚没资产处置等业务尚未统一进场集中交易,公共资源交易范围仍然留有死角。

四、几点建议

一是坚定不移深化改革。认真贯彻落实遵义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创新的精神,正确研判形势,找准目标任务,建立协同议事管理机制,大胆实践,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先行先试”工作加快实施,取得实效。积极探索和创新实践,建立健全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的制度体系,优化交易办事程序。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为主体,同步规范政府采购、国土资源交易、产权交易等其他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二是全面推行“电子交易”。全面推进交易全流程信息化改造,实现交易流程人为操作向电脑(电子)标准化操作转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和人为干预的可能性,实现各类交易业务电子招投标信息的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数据接口、工具软件兼容对接,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国土资源交易、产权交易等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电子化。深入落实《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投标企业库、造价机构库、诚信库等基础数据库建设,不断完善“电子交易系统”,实现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交易过程更加规范、工作效率更加高效、投标成本更加低廉、投标信息更加保密、评标进程更加公平、交易结果更加公正、监管监察更加有效。

三是不断完善交易监督制度体系和交易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全力打造“廉洁交易”。加强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提出的措施和要求,细化分解到公共资源交易的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重点查找和防范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和岗位职责三类风险,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形成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接受社会监督,根据需要将“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电子竞价”等交易全程实行网上直播,增加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监督交易过程。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处理交易活动中的咨询、投诉、质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反馈。

四是严格落实“应进必进”。按照《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遵府办发〔2013〕143号)和《遵义市违反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责任追究办法》(遵党办发〔2014〕40号)等文件规定,要求有关部门切实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和《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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