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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启动生态补偿机制促绿色发展

发布日期:2016/3/28 1:51:37 浏览:399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念明、通讯员吕志鹏、李君亮)记者从鄂州市财政局知悉,该市启动,通过市财政转移支付补助1500万元,用于保护梁子湖生态环境,推进梁子湖示范区建设。与此同时,该市15个农业乡镇,各获得市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助50万元。

梁子湖是中国内陆十大淡水湖之一,在世界享有“化石型湖泊”、“物种基因库”美誉。2013年起,全面退出一般工业,致力于把建成湖泊保护与开发体制机制创新区、国家级绿色示范区和生态农产品生产基地、世界级生态旅游区。

去年,鄂州市出台了对“只予不取”政策,在项目、土地、税费、财政等政策上向倾斜。“建设梁子湖示范区,正是鄂州市把建设贯穿于发展全过程的缩影。”该市环保局介绍。近年来,该市积极创建生态市,科学确立主体功能分区,在全省率先取消生态区域和农业乡镇招商引资、工业增加值考核。实施清洁乡村工程,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全面启动全市城乡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完成123个村环境连片整治,4个乡镇成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今年,鄂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把建设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探索和完善绿色发展促进机制,推动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探索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信贷融资模式,积极开展资源和环境责任审计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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