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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源城警方快速打掉一非法拘禁犯罪团伙

发布日期:2016/3/14 3:14:01 浏览:426

近日,河源源城警方经缜密侦查,快速打掉一非法拘禁犯罪团伙,抓获杨某发(男,29岁)、杨某举(男,27岁,均系贵州遵义县人)、张某(男,29岁,四川营山县人)等3名犯罪团伙成员。选择字号:关键词:非法拘禁;河源

近日,河源源城警方经缜密侦查,快速打掉一非法拘禁犯罪团伙,抓获杨某发(男,29岁)、杨某举(男,27岁,均系贵州遵义县人)、张某(男,29岁,四川营山县人)等3名犯罪团伙成员。

3月21日晚上7时许,源城公安分局指挥室接到报案人谭某从江西打来电话报案,称其朋友陈某被人非法拘禁在市区某酒店房间内,但不知具体哪间酒店,对方要挟拿到3万元赎金方放人。

接报后,值班局领导源城公安分局政委郭军阳一面亲自通过电话与报案人核实案情;一面指派人员排查确定被拘禁人员陈某所处位置。在摸清陈某可能被拘禁在兴源所辖区的翔隆酒店后,郭军阳立即召集刑侦大队、巡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兴源派出所研究部署解救行动,制定抓捕方案。随后,源城警方赶往翔隆酒店实施抓捕,并于当晚10时许在该酒店六楼两个房间内成功抓获涉嫌非法拘禁他人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发、杨某举、张某等3人,解救被非法拘禁事主陈某。

据犯罪嫌疑人杨某发、杨某举、张某交代,事主陈某于2012年10月份向债主“武哥”(在逃)以每月8分息“高利”借款3万元,至2013年10月份需还款5万8千元,陈某因无力还款被他们三人及叶某、罗某(两人均在逃)等人控制并带至翔隆酒店一房间内,采取禁锢、殴打等手段逼迫陈某偿还债务,禁锢受害人陈某长达24小时以上的犯罪事实。

目前,杨某举因吸毒已被源城分局依法行政拘留,杨某发、张某已被源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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