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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遵义市“政府大数据”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3 16:47:54 浏览:908

医疗卫生、旅游服务、智慧教育、商贸物流等行业领域建设一批引领性示范性的政府数据 社会数据融合应用项目,推进“条数据”向“块数据”转变,不断丰富智慧遵义块数据资源,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新蒲新区、南部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数据融合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大数据发展办,负责统筹领导和协调市政府数据融合发展和应用推广;整合技术支撑力量,设立市大数据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发展战略研究,为全市大数据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机制,强化数据安全机制,建立部门联系会商协调机制、重大问题解决机制、推进调度机制、监督管理和督查通报机制。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政府数据融合发展配套政策,为大数据发展提供用电、土地、财税、资金等方面的优惠;鼓励政府采购大数据产品和服务。

四是探索标准规范建设。建立数据采集及分级分类标准、政府数据共享标准、数据交换标准、政府及公共数据开放与统计标准,对共享开放的方式、内容、对象、条件等进行规范,保障政府数据聚集融合。

五是强化人才引进培育。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人才政策,发挥好遵义院士工作中心的引领作用,引进 和高端团队;发挥好“15851”人才工程作用,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发挥好创业创新孵化平台作用,培育综合型实干人才。依托高校和社会化教育资源,持续培养和输送行业人才。发挥好优强企业人才资源作用,鼓励企业间人才交流。

《遵义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遵义市“政府大数据”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遵义市大数据办、遵义市 大数据、遵义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贵州省大数据领导小组、大数据领导小组、数据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国家大数据领导小组、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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