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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一网吧因顾客用他人证件上网被重罚5000元

发布日期:2017/10/21 13:35:42 浏览:453

来源时间为:2014-01-02

近日,遵义市一网吧被罚款5000元。原因是顾客使用他人身份证登记上网。

2013年12月30日晚,张某到“飞越”网吧上网。在前台登记时,他将一张捡来的身份证,交给管理员登记后,得以顺利开机上网。

在张某上网过程中,辖区派出所民警恰好到这家网吧检查工作。据介绍,民警在核对上网人员登记信息时,发现张某非法使用他人身份证,遂依法进行询问和调查。

12月31日,警方认定,“飞越”网吧未按核实、规定登记他人身份信息,违反了互联网管理等规定,遂决定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另外,对于非法使用他人身份信息的张某,依法处以200元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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