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遵义 > 百姓生活 > 正文

[提示]铁汉生态:关于遵义市新蒲新区新中湖湿地公园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公示期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28 3:54:34 浏览:409

证券代码:300197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6-168

深圳市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遵义市新蒲新区新中湖湿地公园工程建设项目

进入公示期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由于目前该项目处于公示期阶段,公司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仍有未能

中标该项目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圳市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本公

司”、“公司”)与遵义联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建筑”).

组成投标联合体,近期参与了遵义市新蒲新区新中湖湿地公园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的公开投标。该项目招标人为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咨询机构为贵州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州

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gzzbw。cn/)2016年11月25日发布的信息,铁

汉生态、联创建筑组成的联合体已经列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有关情况如下:

一、工程的主要情况

1、项目名称:遵义市新蒲新区新中湖湿地公园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预中标金额:10.6亿元,其中承接工程的金额约为9.4

亿元;联创建筑承接工程的金额约为1.2亿元。

3、建设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

4、工程规模:项目规划公园景观园林建设面积约137万平方米,配套

建筑约5万平方米。

5、工期总日历天数:365日历天。

6、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7、出资比例:100。

8、资金落实情况:已基本到位。

9、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绿化植物的存活保养期为6

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存保养期为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计算),保存保养期后成活率达100。

10、关于工程价款支付:

①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按规定应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缴纳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相关规定应由承

包人缴纳的保险费等,由施工单位自行筹集资金缴纳。缴纳标准按国家、省.

市颁布的相关规定及施工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②进度款:按实物工程量进度完成情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为:承包

人提交的进度款申请报表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如有)审

核确认后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在次月10日前完成进度款审核审定工作并

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期工程进度款按经审定的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40支付。

另外:以审定金额为基础,进度款多拨或少拨时,按照最后一次支付的

时间点向对方支付资金占用成本(年息8)。

③结算款:发包人督促相关审计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审计

工作。工程完工后一月内进行竣工验收,经审计审定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后满一年,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项至经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的7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项至经审计审定的工

程结算价款的100。

二、工程招标人情况介绍

1、该项目招标人为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类型:有

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刘采成;注册资本:33000万人民币

元;住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镇;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

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章程、协议、申请书记载

的经营范围:项目开发投资,资本经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城市基础

设施项目,经济建设重点项目和企业,监管各项建设资金,实施投资、建设.

经营一体化服务;土地收储整治业务;融资及担保业务;特许经营业务;租

赁业务;旅游开发业务;成品油零售。

2、招标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招标人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招标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签署的合同累计总

金额为5.5760亿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26.13亿元的21.34。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项目预中标金额为10.6亿元,其中承接工程的金额约为9.4

亿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26.13亿元的35.98。本项目计划

工期为365日历天(计划工期如有调整以合同日期为准),如中标该项目预计

对公司2016年度及今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投标联合体及合作方情况

公司与遵义联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组成投标联合体进行本项目投

标。根据联合体有关事项规定:

1、深圳市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

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施工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

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

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本项目范围

内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施工。

2、遵义联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

内容施工。

联合体合作方介绍:

遵义联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承明;住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天赐花园B1幢12层

1203号;注册资本:12088万人民币元;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

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章程、协议、申请书记

载的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工程.

消防设施专业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

市园林及绿化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起重设备.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金属门窗安装工程、园林古建工

程;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五、风险提示

由于目前该项目处于公示期阶段,公司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仍有未能

中标该工程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根据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http://www。gzzbw。cn/)2016年11月25日发布的信息,、联创建

筑组成的联合体已经列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目前正处于公

示期阶段,公示期结束后,如公司与联合体最终成为该工程的中标单位,公

司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提示]铁汉生态:关于遵义市新蒲新区新中湖湿地公园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公示期阶段的提示性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新区、遵义 新蒲、新蒲建设、遵义新蒲新区、新蒲镇、新蒲集团冀唐建设、新蒲公安局

最新百姓生活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