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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已过期脆皮香蕉涂改日期继续卖商场被罚五万

发布日期:2016/7/30 7:23:49 浏览:429

  商报讯把过期产品涂改日期后继续销售。7月20日,遵义播州区查处了一例食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处罚案件,涉事商场遭罚5万元。

  7月初,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超市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以4元/包的价格从重庆某经销商处购进200包脆皮香蕉,至案发时以7.5元/包的价格出售了119包。该批产品包装上对原标注的实际已过期的生产日期经人为涂抹后,重新用明显的墨色字迹标注了新的生产日期。大多消费者不经仔细辨别,足以误认为该产品的生产日期还在保质期内。

  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依法对该超市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891.75元,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库存产品。

  目前,该案罚没款已收缴入库。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袋装食品时,应认真仔细核对商品标签中的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不去购买有重影、打码不清有涂改嫌疑或印刷粗糙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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