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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违建多居民起诉规划局-遵义市规划局

发布日期:2015/12/29 13:11:55 浏览:536

业委会:规划局不作为;规划局:已依法处罚40户,但没有强拆权作者:日期:2015年11月19日]版次:[A09]版名:[社会新闻]稿源:[贵阳网]字号:遵义市规划局

桃溪河畔小区的在建违法建筑

本报讯昨日,遵义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状告遵义市城乡规划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在遵义市汇川区法院开庭审理。业委会称,近几年,因规划局监管不力,小区已有近百业主,在公共绿地修建数十至上百平方米不等的违法建筑。

将遵义市城乡规划局(以下简称“规划局”)推上被告席的,是遵义市桃溪河畔生态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业委会诉称,从2011年开始,小区内已经有近百位业主擅自在小区公共绿地、消防通道和别墅绿化区盖房子、建车库,面积从数十平方米至200平方米不等。

“我们反映后,有关部门曾到小区,进行了‘象征性’的拆除。”业委会统计,现在违法建筑已达88户。

业委会认为,由于规划局没有及时作为,最终导致小区违法建筑林立,大量花草林木被毁,消防应急通道被占用,存在安全隐患。业委会请求法院,判令规划局依法对小区的违法建筑及行为人进行处理。

11月18日上午,根据管辖范围,该案由汇川区法院受理开庭。庭审中,规划局向法院提供了4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称自己巡查发现违法建筑后,已于今年实施了处罚,没有不作为。

规划局称,他们之所以没有对违法建筑实施强拆,是因为按《城乡规范法》规定,强拆不属于规划局职责范围,而应由当地县级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我们已将这40户违法建筑,移交辖区红花岗区政府处理。”

“而事实上,这些违法建筑,至今仍岿然不动。”业委会在法庭上提供的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显示,据红花岗区规划部门今年9月统计,桃溪河畔小区内,现在仍有违法建筑88户。

业委会认为,正是由于规划部门对前期违法建筑没有及时制止、拆除,才导致越演越烈。因此,规划局应为自己的行政不作为,承担责任。汇川区法院经审理后,将择期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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