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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3 18:23:53 浏览:291

来源时间为:2018-03-29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为确保我区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8〕69号),《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8】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且在新蒲新区工作或新蒲新区户籍的人员;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医学院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办法

一)教师资格申请实行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其中: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非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入口(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者,按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入口)。

三)申报人按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高等院校所在地)以及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现场确认点: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局、遵义师范学院教务处、遵义医学院教务处,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一式2份)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并到相关部门鉴定盖章。

四)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4月1日-4月30日

1.申报教师资格种类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2.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1)户籍和工作单位在新蒲新区人员,认定机构选择“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新蒲新区教科局”,电话0851-27915321。

2)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医学院2018年应届毕业生,认定机构选择“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现场确认点分别设在遵义师范学院教务处、遵义医学院教务处。网上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分别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遵义市教育局--遵义师范学院或遵义医学院确认点,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3.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贵州省遵义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提交有关材料审核

一)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在新蒲新区工作或新蒲新区户籍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5月7日至5月18日(共计10个工作日),现场确认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新蒲新区管委会新办公楼)六楼教师工作科6-15号。

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医学院2018年应届毕业生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教务处、遵义医学院教务处,时间由遵义师范学院教务处、遵义医学院教务处统一安排(5月1日至5月25日之间)。

2.提交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验证原件);

4)《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社会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填写);

6)完成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的证明材料(国家级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验证原件);

8)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两张;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户籍复印件(验原件)和工作单位证明。

四、申请人体检(含国考、非国考)

1.新蒲新区工作或新蒲新区户籍的人员,材料审核完成后,由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

2.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医学院应届毕业生体检工作由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医学院教务处组织完成。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收取。

五、认定阶段

1.认定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30日。

2.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含国考、非国考)人员请于6月19日至30日之间登录“遵义市新蒲新区”网站(http://www。gzzyxpxq.gov。cn/newController.do?method=showIndexList)“公告公示”栏目查询拟认定人员名单及领证时间。

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规定,2013年(含2013年)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相同的,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

原标题: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关于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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