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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遵义市公安局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公告【招124人】

发布日期:2017/10/7 11:49:20 浏览:519

来源时间为:2017-09-14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12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

3.部队退役军人,学历要求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维护治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身高条件:

1)01、02、08、09岗位身高条件为达到175cm及以上;

2)03、04、05、06、10、11、12岗位身高条件为达到170cm及以上;

3)07岗位身高条件为达到165cm及以上。

5.年龄条件:

全部岗位的报考年龄为18周岁至25周岁(1991年9月19日-1999年9月18日出生)。

6.身体条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具体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7.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每个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审核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遵义市公安局A栋多功能厅(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4号)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报考06岗位的,须提供所在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出具的参加公安辅警工作时间及年限证明;报考08、09岗位的,须提供所在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出具的参加公安交警辅警工作时间及年限证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材料(如退伍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及电子版(电子版按姓名后接身份证号码的方式命名,如:张某某522****2020,图片为jpg格式)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包括身高测量和资料审核,身高测量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安排体检工作医务人员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身高测量合格的,进入资料审核环节;身高测量不合格的,不予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选定报考岗位,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期间,遵义市公安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在每天12:00动态公布下列信息: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岗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岗位及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30:1的岗位,供报考人员参考。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在任何一个环节提供虚假不实信息、资料或隐瞒本人重要信息的,一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在现场缴纳15元体能测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后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成功者主动放弃或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后续任一招聘环节的,取消报考资格并不予退费。

报名缴费结束后,对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1:1的岗位,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遵义人力资源网(www。zyhr.gov。cn)上进行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被调减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调整报考岗位;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由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于9月26日17:00前书面向遵义市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或退费,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给予退费。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者应在2017年9月27日9:00-12:00至14:00-17:00期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代领)到遵义市公安局A栋多功能厅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及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会在遵义人力资源网(www。zyhr.gov。cn)首页“公告”和“公示公告”栏目上另行通知。报考者逾期未领的,视为放弃。

四)加分审查。

报考者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两种加分类型的,可以合并计算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的笔试成绩。

1.体育技能加分(限于田径项目)。

2017年9月18日前,参加市级以上运动会获得名次的,予以相应加分。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加分值计算,不累计加分。

1)获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性比赛个人第一名的,加5分;获得第二、三名的加4分;获得第四名至第八名的加2分。

2)获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全省性运动会个人第一名的,加4分;获得第二、三名的加2分;获得第四名至第八名的加1分。

3)获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全市性运动会个人第一名的,加3分;获得第二、三名的加1分。

2.综合奖励加分。

2017年9月18日前,被军队团以上机关或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市级以上机关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的,予以相应加分。获得多个奖励的,按最高等次奖励计算加分,不累计加分。

1)获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机关表彰奖励的,加4分。

2)获军队团以上机关或县级党委政府、市级机关记个人三等功的,加3分;获个人嘉奖的加1分。

加分审查工作由遵义市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同时填报《遵义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加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加分审查。逾期未办理加分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遵义人力资源网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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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公安局2017、遵义市公安局2017招聘、2017合同制消防员改革、2017合同制消防员工资、2017合同制消防员编制、2017年合同制法警改革、2017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合同制消防 2017 09、2017合同制书记员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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