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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官方答网友问详解村干部薪酬标准

发布日期:2016/8/21 3:33:18 浏览:1406

人民网北京9月29日电(刘子溪)近日,一位来自贵州省凤冈县的网友给省长陈敏尔留言,反映村干部生活薪酬较低生活困难。针对网友的留言凤冈县人民政府作出公开回应,根据贵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下发的黔组通〔2011〕157号和《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双晋”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党办发〔2012〕7号)要求,“纳入财政预算的在职村干部报酬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凤冈县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争做同步小康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实施意见》(凤组发〔2013〕8号),规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岗位工资为1100元、副主任岗位工资为1000元。目前,凤冈县民选干部工资正职1470元、副职1370元(含社保金),不包括完成乡镇各项工作任务后的奖励。凤冈县民选村干部报酬执行标准高于省规定标准。农民党员副书记的配备条件。根据《中共凤冈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第九届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办发〔2013〕30号)规定,“对管理幅度大,人口在8000人以上、矛盾纠纷多、发展担子重的村(社区),党总支委员可设7-9人,增设专职副书记1人,与村委会副主任享受同等待遇。”

【网民留言】

你好省长,我是风冈县的一名民选干部,在村里五年了,现在工资只有九百多元,今年省长挂包风冈,望领导关心民选干部,我们一个月生活费二百多元,骑车油费一百五拾元,电话费一百元,请省长关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村干部的报酬标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下发的黔组通〔2011〕157号和《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双晋”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党办发〔2012〕7号)要求,“纳入财政预算的在职村干部报酬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凤冈县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争做同步小康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实施意见》(凤组发〔2013〕8号),规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岗位工资为1100元、副主任岗位工资为1000元。目前,凤冈县民选干部工资正职1470元、副职1370元(含社保金),不包括完成乡镇各项工作任务后的奖励。凤冈县民选村干部报酬执行标准高于省规定标准。农民党员副书记的配备条件。根据《中共凤冈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第九届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办发〔2013〕30号)规定,“对管理幅度大,人口在8000人以上、矛盾纠纷多、发展担子重的村(社区),党总支委员可设7-9人,增设专职副书记1人,与村委会副主任享受同等待遇。”根据凤冈县具体情况,县委组织部已召集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就村级经费作了专题研究。根据专题研究情况,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已联合行文向县委提出《关于提高我县村居干部报酬及工作经费的建议报告》,目前,县委、县政府正在对该《报告》进行研究审核,待集体讨论通过后,再集中组织实施。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敏尔省长您好!我们是来自贵州偏僻山村的中小学教师,一直在学校代课一、二十年了,期间从不间断。2009年我们承蒙国家政策允许我们跟大学生们公平竞争考取了特岗教师,2013年转正,可是榕江县人事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说我们的工龄只能从2009年9月1日算起,不管你代课几十年都不可以连续计算工龄。这明显与《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相违背(这种情况我县还有几十人)。请问:您能帮我们维权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你们对黔东南州教育事业作出的贡献。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委办2009年4月29日下发的《关于印发〈贵州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09〕110号)文件规定,特设岗位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留任的,由各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09年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计算。因此,你们考取特岗教师的工龄确实应从2009年起计算。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省长,我是威宁县的乡村教师,新学期要开始了,可我们两个学期的绩效工资还没有发,七月份加工资也是没有希望的了,每个月工资都要拖到月底才能发下来,我们怎样生活呀!请陈省长为我们做主呀!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问题。经核实,您反映的未发放的绩效工资是指2013年下半年和2014年上半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今年以来,威宁县教育局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优先发放教师工资、稳定教师队伍的意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相关问题。其中,2013年下半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金额已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相关考核方案行文下发,待财政部门划拨后即行发放;2014年上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各校将于9月份核算考核方案,待核算结果上报县教育局行文后,由财政部门按文件足额发放。关于7月份加工资没有希望的问题。经调查,是指全省正在开展的规范机关津补贴工作,威宁县相关实施方案已通过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已呈报省政府批准,待省政府批复后组织实施。关于每月工资推迟发放的问题。按照工资改革要求,今年以来,威宁县工资发放实行财政统发,为保障工资发放工作有序开展,涉及的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系统每月都要审核人员增减、工资变化情况。特别是在审核教育部门的过程中,因涉及39个乡镇(街道)15000多名教师,层面广、基数大,往往由于少数单位相关手续没有完善,个别业务人员未按时提交审核材料等原因的存在,导致部分学校推迟发放工资。鉴于以上原因,威宁县正努力探索一条行之有效的办法,保证每月月底前将工资发放到教师手中。

【网民留言】

贵州省政府、贵州省教育厅相关领导:本人是乌当区振新社区辖区居民,振新社区辖区内至今没有一所公立幼儿园,之前已经有很多辖区居民向乌当区政府进行反映,但是每次乌当区政府给予的回复均为模拟两可的回复:“振新社区辖区公立幼儿园,乌当区政府正在积极筹建中。”如今,几年过去了,振新社区公立幼儿园还是没有任何动静。因此,在乌当区政府不作为的前提下,我们没有办法,只有越级向贵州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投诉:首先:我们作为乌当区城区常住人口,户籍都在乌当,根本就不是所谓的外来务工者,按理说,就应该享受贵阳市城区居民最基本的待遇。试问:乌当区政府有什么权力来剥夺我们娃娃受教育的最基本权利?其次:振新社区辖区居民多次向乌当区政府进行反应,要求在本辖区内修建公立幼儿园。但是,乌当区政府每次都在敷衍了事,如今几年过去了,我们这些老百姓仍旧看不到公立幼儿园的任何踪影。针对上述事实,现特向贵州省政府提出以下诉求:第一:恳请贵州省政府责令乌当区政府立即在振新社区修建公立幼儿园,并要求乌当区政府提供明确的:幼儿园的修建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开园日期。我们老百姓坚决抵制政府忽悠性,无实质性的废话、空话和套话。第二:当前,贵阳市两城区的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均为460元/月。因此,恳请贵州省政府责令乌当区政府在公立幼儿园没有开园之前,对振新社区内所有私立幼儿园进行财政补贴,并责令其按460元/月的收费标准,面向振新社区城区居民进行招生,从而对振新社区辖区内全体居民做个交代。另外,关于振新社区新建幼儿园建设地点选址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仅供政府相关部门参考:振新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管理机构,辖区内所有的常驻人口资料,包括各家幼儿资料均全部登记在册。乌当区政府直接向其索取常驻人口的幼儿资料就知道各个楼盘的幼儿具体分布情况了,然后乌当区政府根据振新社区辖区内各个楼盘小区幼儿分布情况综合考虑,选择一个各个小区都能接受的中间地带建设公立幼儿园。在振新社区辖区内修建一个公立幼儿园,如今之简单的问题,人民群众都已经反映了几年,但是乌当区政府调研来调研去,竟然调研了几年,直到如今仍不解决,由此可以看出乌当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真的是太低了。难道乌当区政府就不能拿出一点点为老百姓办事实的魄力出来么?难道这就是乌当区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最终体现?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乌当区推进学前教育建设目标任务,到2015年12月前,将完成振新幼儿园的新建,2016年3月份投入使用。2013年乌当区对民办幼儿园实行以奖代补,共计投入资金35.1万元。片区内设有符合《贵阳市教育局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筑教发〔2014〕54号)中普惠性收费标准的幼儿园如下:贵阳市乌当区甜石榴幼儿园、贵阳新添红星幼儿园、贵阳市乌当区智育星幼儿园、贵阳市乌当区星甫幼儿园、贵阳市乌当区神州智慧星幼儿园、贵阳市乌当区天星民族艺术幼儿园、贵阳市乌当区苗苗幼儿园、贵阳市乌当区新筑幼儿园、贵阳振华新天酒店幼教中心、贵阳市新添寨105地质大队机关职工幼儿园、贵阳市乌当区红蜻蜓幼儿园、贵阳市乌当区幼幼堂幼儿园、贵阳市乌当区青苹果双语益智园,如市民朋友家里小孩有入园需求,可在以上幼儿园招生时到园报名入园。如还有未明事宜,请打电话到乌当区教育局进行咨询,电话0851-6846394。

【网民留言】

“遵义航天幼儿园一园”学费涨价不合理,我家宝宝2012年上第一学期,当时是2100元。第二学期3200元、第三学期3600元,明年就要4200元了,涨幅惊人。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汽油涨价尚且要根据市场行情,供需关系。该幼儿园涨价根本看不出是市场行为,经过咨询调查,该幼儿园的目前收费标准与市内其他幼儿园平均水平相比,要高很多。而就该幼儿园的教学质量和园内设施却又不见任何先进之处,因此,我们家长有疑问到底幼儿园涨价依据何在?如果是有教育局的批文或是政府同意的,该幼儿园也拿不出相关资质文件?最让人生气的是,幼儿园粗暴的态度,明明学费不合理,又拿不出涨价依据,对于家长的质疑采取恶劣的态度:读不起你们可以换幼儿园!我们家长送宝宝上幼儿园是希望他在学校能够得到优质的照看和教育,像该幼儿园如此丑陋的做法和恶劣的态度,请政府、领导出面调查。把孩子送到这样的幼儿园里,我们广大家长不放心!为了孩子以后的健康成长,本人不愿意透露姓名,请领导谅解,望查实为感!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好下:遵义市航天幼儿园一园系贵州航天实业有限公司下属的3个幼儿园之一,属民办幼儿园。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有关规定,遵义市航天幼儿园一园各项收费符合规定,不属于乱收费行为。关于2014年要4200元的问题。2013年12月,航天幼儿园一园召开学生家长会,通报了2014年拟调高收费标准的初步意见,您及其他家长认为园方擅自提高学费,对此不满。随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红花岗区政府有关单位进行了调查和协调,该幼儿园表示,在新的收费标准报备前不做调整。2014年6月9日,市物价局与红花岗区发改局等有关人员再次对遵义航天幼儿园一园收费进行了回访,该园仍按照2013年度保育教育费每生每学期360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未提高收费标准。此外,该园对收费项目和标准定期进行了公示,并且公布了伙食费的开支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遵义市物价局也对其进行了告诫,在新的备案通知下发之前,仍执行《遵义市汇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遵义航天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的函》(遵汇发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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