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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劳动争议仲裁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6/2/14 8:59:22 浏览:704

诉书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住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业

被诉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业

申诉请求事项:

1、……

2、……

3、……

事实和理由:

此致

遵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年月日

附材料:1、……

2、……

3、……

申诉人申请立案时应提交的材料

申诉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2、申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服务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招工招聘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等)

上述证明材料,申诉人能提供的应尽量提供,如果一份都没有,则不予受理.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庭审后退回原件。

5、《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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