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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改委印发《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3

发布日期:2023/10/12 19:32:34 浏览:94

贵安大道延伸段、新蒲新南快线、六盘水乌蒙大道、平坝环线公路、毕节同心大道、万山守信中路、凯里福利院至凯二线、都匀西山大道、兴义东峰林大道等市政道路。加快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架的现代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2023年开通运营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2025年建成S1号线一期工程,力争开工建设S2号线一期北段工程;支持遵义市和具备条件的其他市州中心城市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研究。研究发展快速公交系统(BRT)、现代有轨电车等适用型公交。完善“最后一公里”公交网络,加强地铁、BRT、常规公交等多层次出行体系的衔接。不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2023年贵阳和遵义达45,其他市州中心城市达30;到2025年贵阳和遵义达50,其他市州中心城市达35。有条件地区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时统筹建设非机动车道。加快建设层级分明的步行道网络体系,合理布局过街设施,推进城镇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发展以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道路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增加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利用人防工程新增地下停车位6万个,城市停车位与汽车保有量之比提高到1.1以上。持续推进城镇电网升级改造,2023和2025年城镇供电可靠率分别提升到99.88、99.95。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区域、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提高到3.5千瓦/辆,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覆盖率100。在有条件的城市规划建设供热管网,优先保障学校、医院、酒店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集中供热。(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省能源局、贵州电网公司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七)建设安全灵敏的韧性城市

40.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灾害事故风险隐患排查评估,制定重大风险应对预案。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争取国家支持重点对我省处于较高风险区的39.29万人实施避险搬迁。同步规划布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控设施,在森林、草地与城镇接驳区域建设防火阻隔带,2023和2025年十万人火灾死亡率分别控制在0.2以内、0.19以内。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强化地下过街通道、防空地下室等公共设施的应急避难功能。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等生命线备用设施,合理布局建设城市消防站。在贵阳贵安建设地震大数据贵州中心,同步建成省地震监测预测预警中心。推动国家西南(贵阳)区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推进省应急物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仓库建设,根据实际需求对市县两级仓库进行改扩建,支持无库县区新建综合性、一体化的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等重点行业安全整治和火灾风险整治。完善省市县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应急资源“一张图”。(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震局、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41.加大内涝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建设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加快补齐老城区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短板,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在重点区域建设城市气象观测站,完善堤线布置和河流护岸,在山洪易发地区合理建设截洪沟等设施;治理修复河湖水系,增加雨水调蓄空间;建设排涝通道,整治河道、湖塘、排洪沟和道路边沟;实施排水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修复破损失效设施。推进海绵型城市建设,定期开展城市暴雨公式修编,增强地面蓄水渗水能力,设市城市新建建成区35左右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贵阳、遵义中心城市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不低于50年一遇,其他市州中心城市不低于30年一遇,县级市城区不低于20年一遇。(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42.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推进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设施和疾控中心建设,各市州中心城市建成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县城至少有一个县级综合医院建成独立的传染病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预留应急空间,确保改建新建大型公共设施具备短期内改造为救治与隔离场所的条件。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响应体系,提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市州至少建成1个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2023和2025年突发急性传染病及时处置率分别达96以上、98以上。加快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贵州)。(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八)建设运行高效的智慧城市

43.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开展5G网络加密行动,新增5G基站建站指标适度向贵阳、遵义倾斜,逐步消除乡镇及以上城镇建成区盲点盲区,2023和2025年全省累计分别建成5G基站10万个、16万个以上。有序推进“双千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动宽带网络向10G-PON升级,加快XGPON部署,市州中心城市均成为“千兆城市”。建设深度覆盖的物联网,搭建贵州全联网一体化平台,整合全省物联网感知资源,实现“人、机、物”全数据要素汇聚,2023和2025年移动物联网终端数分别达900万个、1500万个以上。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互联网出省带宽能力达4.5万Gbps。(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44.深化城市数据资源共享。加快部署“城市数据大脑”,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基于贵州省政务数据平台加快推动各市州数据专区建设。建立完善全省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构建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开发利用端口,优先推动企业登记监管、卫生、交通、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加快建立城市公共设施数字档案,推进贵阳市数字孪生城市建设。(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45.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提升“一云一网一平台”功能,完善云上贵州“一朵云”。全面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市州中心城市建成城市运管服平台,“一网统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推行公共服务“一网通享”,促进学校、医院、养老院、图书馆等公共服务机构资源数字化,提供全方位即时性的线上公共服务。围绕远程办公、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智慧安防、智慧文旅、智慧楼宇、智慧社区等领域,鼓励研发和推广应用更多智慧便民服务和产品。2023和2025年形成典型应用场景分别达240个以上、30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九)建设清洁低碳的绿色城市

46.建设绿色生态空间。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加强河道、湖泊等城市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复,保持原有水面控制率、水网密度和水体自然连通,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90以上,力争新增创建2个国家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市。2023和202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10平方米以上、11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36以上、38左右;公园绿地新增面积1000公顷、改造350公顷。到2025年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47.强化城市环境保护。实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处置示范工程,实现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市州中心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全覆盖,2023和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60、70。开展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建设,推进省危险废物暨贵阳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扩能改造工程,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处置全覆盖。推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以上或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基本消除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深入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抓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48.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推进实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序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鼓励各城市结合实际利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供暖,提升城市绿色能源比例。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2023和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力争分别达18、21.6,城市新增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占比分别不低于80、85;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倡导绿色出行和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建设,建立居民绿色消费奖励机制,推动贵阳、凯里等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加强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建设,在贵阳、遵义等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塑造魅力彰显的人文城市

49.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考古遗址公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少数民族传统民居建筑等保护,严禁侵占风景名胜区内土地。推动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城市规划建设,鼓励建筑设计传承创新。划定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线,重点展示一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与景观。加强对城市更新单元内所涉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大树等的保护。围绕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弘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率达60以上。(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省林业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50.塑造现代城市文化。深度挖掘城市历史文化,结合现代文化特质,打造各具特色的城市文化标识。支持花溪区、镇远县、荔波县等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现有美食街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布局具有文化体验内容的旅游餐饮店。鼓励开发文化创意、数字娱乐等新型文化产品。持续深化拓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扎实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提高城镇治理水平

(二十一)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

51.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合理确定城市功能定位、空间格局和开发强度。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建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平台,确保依规划开发建设。合理增加规划弹性,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建立城市整体景观框架,突出建筑使用功能和节能、节水、环保等要求。加强城市风貌塑造和管控,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禁搞不切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实施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52.优化城市“三生”空间。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持之以恒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加强城市空间开发保护的底线管控。合理控制老城开发强度,增加街心绿地、慢行系统等公共空间。推动新城新区工业、商务、文教、生活、行政等功能科学衔接与混合嵌套,促进职住平衡。健全地下空间开发体制机制,支持贵阳贵安、遵义等城市开展地下空间普查和编制实施地下空间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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