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遵义 > 下设单位 > 正文

贵州省发改委印发《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3

发布日期:2023/10/12 19:32:34 浏览:93

龙、德江(合兴)至余庆、剑河至黎平等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推进毕节南环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城际道路建设,规划建设贵安新区至惠水、新蒲新区至绥阳、松桃至玉屏、印江至思南、三穗至镇远等城市快速干道。加快普通国道省道升级改造,实施一批城镇出入口和连通乡镇、重点产业基地、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的国道省道连接线项目。有序推进独山、平坝、百里杜鹃等一批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建成思南港邵家桥港区一期工程,推进开阳港、瓮安港、望谟港、播州港等重点港区泊位及配套设施建设。实现贵阳至其他中心城市2小时内铁路通达,2023—2025年省级改造国省干线210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综合交通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心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27.加强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建设。加快贵阳、遵义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双龙、兴义南、铜仁北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建设改造一批县级普通客运站。推进清镇市物流园区、黔中(安顺)物流园区、贵州快递物流集聚区3个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建设。加快贵阳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推动遵义、六盘水纳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推进贵阳改貌铁路物流中心、贵州现代物流牛郎关智慧物流园升级改造。加快推进西南粮食城、贵州黔北现代物流新城、遵义市快递物流(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毕节金海湖新区竹园物流中心、黔东智慧物流园、六盘水智慧物流中心、贵州(榕江)桥头堡物流集散中心、贵定南铁路物流基地等物流园区建设。发展旅客联程运输和货物多式联运,推广全程“一站式”“一单制”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综合交通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心、省商务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全力做强城镇经济

(十一)聚焦“六大产业基地”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28.强化城镇产业支撑。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集中力量打造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全国重要的资源精深加工基地、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关键设备等产业备份基地“六大产业基地”,着力构建富有贵州特色、在国家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加快100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以各类开发区作为产城融合的重要载体,全力培育壮大开发区产业,因地制宜完善开发区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职工住房等配套服务,探索产业园区与周边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共建,加快推进开发区就近就便融入县城或镇区,由单一产业功能向城镇综合功能转型。开发区累计吸纳就业人口达105万以上。实施特色小镇规范发展工程,培育创建50个省级特色小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移民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省市场监管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29.实施培育市场主体“七大”行动。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壮大行动,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外部引进等方式做大做强。实施规上企业培育壮大行动,支持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实施中小企业培育壮大行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力度。实施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壮大行动,积极引导规模较大、主营业务收入较多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行动,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外向型企业培育壮大行动,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及承接国际技术服务外包业务。实施产业大招商行动,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和服务业等开展全产业链招商。2023和2025年,营收百亿级以上企业分别达45户、48户,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达500户左右、700户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1500户、2500户以上,培育年进出口额1亿元以上外贸企业分别达180家、200家;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300户;在资本上市和挂牌企业达80家以上;年均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1600家以上,新增产业到位资金达5500亿元左右。(责任单位: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三)激发城镇创新创业活力

30.加快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制定实施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培育建设方案,力争在数字技术、节能降碳、绿色农药等优势前沿领域培育建设4家以上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大力争取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初步完成贵州科学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医学测序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国天眼”数据资源整合能力。加强南方喀斯特地区绿色发展与生态服务整体提升技术研究与示范,探索实施碳捕获、利用和封存技术应用示范。制定实施“科技入黔”方案,加强公共大数据、智能采掘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省级大数据创新中心、大数据创新创业基地,实施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提产增效、高纯硫酸锰制备、镍钴锰三元动力材料系列产品制备等一批重大科技工程。加快建设生物测序平台和人体肠道微生物组研究基地,积极申建国家生物大数据中心。优化重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功能。加快建设贵阳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试验区,积极申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2023和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2以上,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达18家、30家,各类众创空间分别达30家以上、50家以上;新建省级及以上重点产业创新平台60家,力争区域创新能力进入全国前15位、综合科技创新水平进入全国前20位。(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31.提升创业就业能力。全面推进“贵州技工”“黔菜师傅”“黔灵家政”“黔旅工匠”等重点工程和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实施技能竞赛培育工程,2023和2025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分别达25个以上、30个以上。建设一批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评价方式。推进实施产教融合计划,2023和2025年建成产教融合平台分别达8个、10个。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注册登记、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税收优惠等专项政策扶持。(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四)释放新型城镇化内需潜力

32.扩大城镇有效投资。优化城镇投资结构,重点围绕城镇“四改”和“六大产业基地”打造,以及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等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开展精准有效投资。充分发挥“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新能源基金作用,撬动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本投资。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等资金支持。用好国家将我省新增城镇人口纳入中央财政“人钱挂钩”相关政策给予支持的机遇,全力争取财政部在测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时对我省给予倾斜。常态化开展政金企融资对接,深入实施“引金入黔”“险资入黔”“基金入黔”行动,政金企融资对接签约新型城镇化项目融资累计达1000亿元。推进落实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方案,力争成功发行2只REITs产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开发建设运营、盘活国有存量优质资产。大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完成城镇化投资5000亿元左右;到2025年,累计完成城镇化投资1.7万亿元左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投资促进局、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国资委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33.促进城镇消费提质扩容。促进家电和电子产品等传统消费品更新换代。完善促进汽车、住房消费政策,强化大宗商品消费支撑。改造提升和培育发展一批步行街、商业综合体、文旅消费聚集区,2023和2025年,分别累计打造省级以上示范步行街6条、10条,城市商圈25个、50个以上,夜间经济街区20条、50条。积极发展假日经济,常态化开展促销活动。积极发展“夜间经济”,鼓励开设深夜营业专区。鼓励知名品牌在我省设立品牌首店、旗舰店。加快建设社区服务商业设施,实现城市社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全覆盖。积极培育网络消费、智能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消费新模式。加快构建“智能 ”消费生态体系。2023年和2025年,城镇人均年消费分别达2.5万元以上、2.6万元左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省大数据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大力提升城镇品质

(十五)深入推进城镇“四改”

34.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科学编制和有序实施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城市危房,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最大限度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项目竣工交付,让棚户区居民早日回迁安置。(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35.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因地制宜选择综合改造或拆改结合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整合周边用地、房屋资源,连片整体改造,实现片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36.强力推进背街小巷改造。加快背街小巷安全隐患治理和道路、消防、环卫、门头、墙面、架空管线、绿化景观等基础改造工作,依法拆违控违,打造安全有序、管理精细、空间整洁、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市井浓郁的文明街巷。(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37.加快推进城镇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鼓励在城市新区和开发区推行地下综合管廊模式,推动有条件的城市架空线入廊入地、能入尽入。累计建设改造城镇供水管网1500公里,污水管网2500公里,雨水管网1100公里,燃气管网1400公里。到2025年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完好率分别达95左右、95以上。加快强弱电、通信、广播电视等空中线缆入地改造和整治,逐步消除或规范城镇主要街道“蜘蛛网式”乱象。(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广电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六)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

38.完善城市住房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做好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并逐步转为以租赁补贴为主。以贵阳等人口净流入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单列用地供应计划,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等建设租赁住房。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2023和2025年,分别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12万套、15万套,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间)、12.5万套(间);到2025年发放租赁补贴9万户。(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39.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按照窄马路、密路网、微循环方式,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功能和级配结构,建成数博大道延伸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