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4-11
国家税务总局正安县税务局正安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正安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提供全年工作日纳税辅助性服务,每工作日按8小时计算,共需要约17人,根据各岗位工作量需求安排人数可能增减。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优惠,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
(5)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获取企业投标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董经理
手机:18510536065
E-mail:htai202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