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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一男子撞坏限高设施后逃逸,因逃逸保险公司也拒赔

发布日期:2020/7/19 18:08:05 浏览:224

遵义一男子撞坏限高设施后逃逸,因逃逸保险公司也拒赔

滨硕快报

发布时间:03-1019:06

近日,遵义市新蒲交警五中队执勤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东城大道美的城路段的限高龙门架被车辆撞损、摇摇欲坠,十分危险,现场并未发现肇事车辆,疑是肇事逃逸,便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了情况。

核实确定后,事故中队立即组织民警进行现场勘查。但现场并发现任何散落物或者附作物等直接线索,随后在调取监控视频时发现事故地点无完好的视频监控设施,于是便从周边远处视频监控进行逐步排查。同时联系了相关部门立即对受损设施进行了修复。

经大量监控视频比对,民警锁定嫌疑车辆为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根据绘制出的行车路线及卡口照片比对,最终确定肇事车辆,经系统查询到,车辆所有人为深圳某新能源汽车运营公司,办案民警随后与该公司核实,该车是已租赁给贵阳某租赁公司,贵阳公司又转租给了驾驶人韦某。

经多番联系,民警终于联系上了嫌疑人韦某,在询问案件相关问题时,韦某却装作毫不知情,被民警戳穿后,韦某才“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将面临处罚。谁知他又动起了歪脑筋,竟给办案民警私发“红包”,希望能从轻处理,还表示“处理好了我也懂得”。面对韦某的举动,办案民警不为所动,当即拒绝,并对韦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经现场调查及韦某交代,当天他驾驶轻型厢式货车,从遵义国际商贸城往新蒲新区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东城大道高架桥入口时,车顶碰撞到高架桥上的龙门架设施,造成龙门架设施受损,随后驾车掉头逃离事故现场。

经查实,韦某已涉嫌肇事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他将面临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因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保险公司也拒赔事故损失,他还要照价赔偿所损坏设施和维修车辆。(新蒲交警、云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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